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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国家司法机关都在致力于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及其实现的有效途径。其中,我国第一个完整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判决案例——中华环保联合会、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起诉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显得尤为可贵。
《法制日报》记者在“走基层”活动中,走进云贵高原,重访了此案的当事人,并从中了解到,中国首例环境公益诉讼判决之所以能在贵州产生,实在是环保公益、实施可持续发展等意识逐渐深入人心的必然结果。
首个完整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参与者、中华环保联合会马勇: 我们感受到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威力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贵阳市定扒造纸厂环境公益诉讼案是由社团组织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并取得最终胜诉的首案。
马勇,中华环保联合会督查诉讼部部长。作为这一案件全过程的亲历者,马勇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距今已过去了整整两年,但是,回想起这一案件的调查取证以及诉讼过程,他仍感觉仿佛发生在昨日一般。
“2010年10月我们接到了当地群众举报,反映定扒造纸厂污染贵阳市母亲河——南明河问题。经过初步核实后,我们决定去实地调查。”马勇说,2010年10月30日这一天,按照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他们一大早就赶到了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定扒村。“差不多蹲守了一天,啥污染也没发现。眼看着天就要黑了,我们决定坐晚上7点最后一班车返回城里。”
就在等班车的当口儿,他们不死心,又溜达到了群众举报的定扒造纸厂的排污口处。“从溶洞下发出的巨大水声吸引了我们的注意。我们发现,造纸厂厂区和南明河之间的溶洞里正排放着大量的生产废水,而且泛着大量泡沫,气味异常刺鼻。我们初步判断,溶洞下可能就是企业的偷排口。”马勇清晰地记得2010年10月30日他们在定扒村调查取证时的那一幕。
“由于定扒造纸厂的偷排口是位于紧邻南明河十几米高的溶洞,我们没办法取到水样进行化验。拿不到水样,诉讼就会很困难。”马勇说。经过查证相关资料,他们发现,2003年至2005年期间,因定扒造纸厂向南明河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及超标排放废气,当地政府对定扒造纸厂下达限期治理的处罚,要求“定扒造纸厂生产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定扒造纸厂承诺“如果今后有污水直接排入南明河的情况发生,将自行关闭工厂,以保证工业污水的零排放”。经整改验收后,当地环保部门允许定扒造纸厂恢复生产。然而,定扒造纸厂却不履行承诺,通过厂边的溶洞将污水直接排入南明河。综合这些材料和拍摄的视频资料,马勇他们决定先递交诉状,再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以取得水样。2010年11月19日,中华环保联合会联合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一起作为共同原告通过环境公益诉讼的形式将定扒造纸厂起诉至清镇环保法庭。清镇环保法庭当日即受理了这起公益诉讼,随后马勇他们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证据保全,获得法院支持。
“我们认为,这一案件非常成功的一点是,在案件起诉后我们及时申请并成功进行了证据保全。同时,还向法院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请求法院立即对定扒造纸厂采取强制措施,停止其污染环境的行为。”马勇说,2010年12月15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下发民事裁定书,裁定定扒造纸厂立即停止向南明河排放工业废水并立即执行。
马勇说,2011年12月,也就是案件判决作出的一年后,他们再次对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定扒村进行了回访,“我们发现造纸厂不仅停产了,连造纸设施都拆走了。附近几个原来也存在污染的厂,看到定扒造纸厂败诉后,也都主动上了污染治理设施,还请当地环保部门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验收。”马勇说,通过定扒案件,他们确实感受到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威力。 本报记者郄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