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第六,雨洪管理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对许多城市尤其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二三线城市以及大量中小城镇,资金缺乏是重要的限制性因素之一;
第七,许多城市短期内不可能大幅度提高防洪排涝雨水设施的标准。对标准偏低、陈旧老化的已建城市的下水道进行全面的升级改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面临巨大的困难;
第八,城市雨洪控制管理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除了上述方面,还包括观念的更新、态度的转变、新的理论与工程技术体系的建立、原有规范标准的修订或新规范标准的建立、已有规划的修编和按新的要求进行新规划的编制、相关法规政策制定、宣传教育、公众参与,等等。这些都不是轻而易举或一蹴而就的事情。
总而言之,要妥善解决我国城市雨洪问题,涉及“天”、“地”和 “人”以及他们之间广泛而交错的复杂关系问题。要解决这些长期积累、错综复杂的问题决非一城一役之事,更非一朝一夕之功,许多发达国家在这个领域里数十年的举国重视、不懈努力和巨大投入都是很好的旁证,一些世界大都市较完善的下水道系统还可追溯到数百年甚至更早期的重视和投入。
因此,我们需要反思,在快速的城市化和气派、光鲜的城市表面下,地下的排水基础设施状况究竟如何?面对如此复杂的自然和社会因素和严重暴雨灾害面前,哪些灾难是无法避免、哪些是可以避免的、哪些是我们应该做好却没有做好的?如何尽可能地减少灾害发生的频率和造成的损失?我们必须做出怎样的努力?未来的方向在哪里……
青岛暗渠 人民网记者 翁奇羽摄
综合防控对策亟需建立
毫无疑问,许多大暴雨或特大暴雨产生的水涝后面,都或多或少存在上述方面的一些“人为原因”,它们即使不是导致水涝的主因,至少也加重了水涝的程度及灾害后果。比如,我们可容易地发现,在有些地方,甚至在中雨或小雨的情况下也发生积水或水涝,就是我们说的“大雨大涝,小雨小涝,不该涝的也涝”。殊不知,这些不为人重视的小涝后面的隐患,常常是大涝或加剧大涝损失的祸根之一,有些既不是理论和技术问题,也不是设计和标准高低的问题。
例如,城市道路上的雨水口,是输送排放地表雨水的“咽喉”,而许多城市的大量雨水口却成了堆积垃圾和排放污水的地方。结果是,不仅阻碍了雨水径流的排放、堵塞管道,还会导致城市水体的严重污染。计算和实际观测结果也证明,雨水口的问题会导致在一些降雨强度远远低于一般雨水系统排放标准(设计暴雨重现期1年)的情况下也发生明显的路面积水现象!对一些城市下水道的调查发现,由于长期缺乏维护和清理,管道内被大量垃圾所充填、堵塞,及管道破损,有些城市这方面情况相当严重!事实上,像上海、北京这样的发达城市,每年都要对几万个雨水口进行全面的清掏,清理数十万立方米的垃圾。但排水集团这样的具体职能部门,人力物力都不可能看住每一个雨水口。近两年,为应对水涝,一些城市在暴雨期间依靠人海战术来监控大量的雨水口,这种行动精神虽然可嘉,但效率和安全保障率低,显然也不符合现代管理的要求,非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