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二手烟为何难?专家称控烟法规执行不到位

2012年03月29日16:2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二手烟 不吸烟者 无烟 世界无烟日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问责制 广州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草案)

大量国际经验表明,实施无烟化政策可使人群二手烟暴露水平降低40%,高暴露场所中甚至可以降低80%—90%,继而人群呼吸系统症状也会很快减少。这是目前公共卫生唯一可以实施有效控制的预防疾病的措施。

专家呼吁,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禁烟势在必行。崔小波表示,控烟和人的习惯有关,改变习惯,除了法律力量,还要教育,执法与宣传的软硬结合是控烟的良好手段。一要传递法律威慑力信息,二应加强二手烟危害的宣传,保护大多数人免受二手烟危害属于法规的赋权行为,保护不吸烟者免受二手烟的侵害,请吸烟者尊重他人的健康权利。

专家呼吁不仅立法,更要执法到位

既然已经有相关的规定,为什么我们大多数人仍然受到二手烟的侵害?中国社科院法学所黄金荣副研究员告诉记者,颁布了条例,但是执行不力,公众感受不到法律的威慑力。

“我们的控烟法律不应该是棉花做的。”崔小波告诉记者,“我认为无烟立法制定后就应该执行,应建立执法队伍,公民同时具有举报的权利。”他说,制定了条例,就应设有相关的负责人员,对违反规定的餐馆、网吧、办公场所等进行处罚,否则制定的条例将形同虚设。

崔小波建议,政府应该对公共场所禁烟开展积极的宣传,并设专门机构,投入相关人员和经费

执行这项艰巨的工作。条例执行初期投入应该增加,一旦执行有效果后,公民就不愿回到烟雾缭绕的环境中,如果初期执法松懈,控烟不坚决,后期执行会越来越难。

崔小波还建议,立法应要求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如餐厅、网吧、办公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的标识,应该设专人负责控烟管理工作,如果有人吸烟,公众可以向工作人员举报,由场所工作人员或负责人上前劝阻,或者建议他们到室外吸烟。普通公民也可以开展劝阻,可以使用“感谢你,不要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或“吸烟有害健康,请不要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劝说,减少二手烟的危害。对拒不改变的违法吸烟者,卫生部和许多城市都有规定,可以有卫生监督人员对其采取经济、法律上的惩罚措施。上海、广州、哈尔滨等城市在接到公众多次举报后,对餐馆、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采取相应经济处罚,以便对违规的吸烟者形成更高的环境压力。

专家告诉记者,加大执法惩罚力度是各国公共场所禁烟的惯用做法。法国对违法者罚款最低11欧元,最高可以达到750欧元。美国公共场所对违法吸烟者罚款200—1000美元,加拿大罚款在205—5000加币之间。但在中国内地很多公共场所禁烟法规却形同虚设,有罚则但没有人执行。黄金荣表示,禁烟规定不能成为“纸老虎”,必须分清谁是禁烟工作的主管部门,如果没有执法的主体,“谁来管”的问题都解决不了,“管得怎样”便无从谈起。只有在职责划清后,“预惩制”与“问责制”跟进后,禁烟才可能从法规上落到实处。

目前欧美等国公共场所的禁烟工作执行较好,是不是因为文化的原因导致我国公民易受二手烟侵害呢?“肯定不是的。”黄金荣告诉记者,目前,台湾、香港等地执行得都不错。目前大多数国家都有无烟法,只要政府重视、执行有力,公众的遵守率就会逐渐提高。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