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接力”不能变成“污染接力”

2012年01月11日15:3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污染 产业转移 污染转移 污染企业 污染接力 污水湖 发展接力 政绩观

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一定要坚守环保红线

是转移产业,还是转移污染?近日的几条新闻中,这个问题切实地摆在“转移”的两端——东部与中西部地区面前。

在安徽利辛县和涡阳县,沿海某省化工企业“转移”来20多吨有毒废料,造成大面积土壤污染。在内蒙古托克托县,石药集团中润(内蒙古)公司等企业转移来后,违法排污形成多个“污水湖”。此类事例,让人深思:为何会有先发展地区与后发展地区的“污染接力”?产业转移是否必然“携带”污染转移?

东部地区环境容量有限,对污染的限制更为严格。一些地方和企业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压力之下,不是在自主创新、转型升级上下功夫,而是千方百计寻找政策缺口,甚至不惜违规违法。发生在安徽的危险废料转移倾倒事件,可谓典型。

而中西部地区面临的,则是发展的巨大压力。少数地方患上了“引资饥饿症”:招商引资成为第一大政绩,一些地方的教育局、环保局甚至法院、检察院也有招商引资任务,“地上有的圈起来,地下有的挖出来,外地老板敲锣打鼓请进来”,甚至饥不择食地承接东部转移来的高污染项目。

这两方面压力的作用,使得我国的“经济版图”和“污染版图”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方要通过转移提升产业结构,一方则要承接转移实现跨越发展,“产业大转移”因此自东向西、自南向北、自城市向乡镇与农村,不断延伸。而从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看,这种产业转移也符合经济梯度推进的规律和全国发展的需要。

另一方面,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超环境容量,环境质量令人担忧,环境事故进入高发期……在这种背景下,后发展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之时,也难免会承接环境成本,让以“发展接力”为目的的产业转移,畸变成“污染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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