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垃圾分类办公室赴台“取经” 不分类重罚

2011年12月05日15:4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垃圾分类 垃圾收集 粗分类 废日光灯管 垃圾填埋场 垃圾处理费 垃圾焚烧厂 垃圾袋

最近,南京市垃圾分类办公室赴台湾学习考察垃圾分类,在台湾期间重点参观了新北市八里区环卫队资源回收场、八里垃圾焚化厂、三峡掩埋场碳中和乐园以及台北市内湖再生家具展示拍卖场等。南京正在4个区试点垃圾分类,而台湾垃圾分类经过10多年不懈努力,在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此行无论是家庭里的自我分类、垃圾收运,还是垃圾填埋和焚烧等都给了南京考察团不少启示。

垃圾初分 台湾小区里“垃圾不落地”

关键词:家庭分类

台湾做法

家中必须三分类不然会受罚

据新北市环保局局长介绍,台湾的家庭生活垃圾是进行三分类的,即分为一般垃圾、回收垃圾和厨余垃圾。其中回收的部分包括塑料瓶子、各种玻璃罐子,以及纸质饮料盒子、铝铁和泡沫塑料等。而厨余垃圾则包括生垃圾和熟垃圾。

记者了解到,台北市实施的是“垃圾不落地”及“资源回收计划”,在台北的小区里,是看不到垃圾桶、垃圾箱、密闭式清洁站等生活垃圾暂存和中转设施的,这就要求市民必须在家里对垃圾进行粗分类。不分类的,在收运时是拒收的,甚至要被处罚1200元到6000元新台币。

南京试点做法

推行“四分类

从南京试点方案来看,南京推行“四分类”模式,即厨余垃圾:瓜果皮壳、剩饭剩菜等;可回收物:纸张、玻璃、废金属等;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等;其他垃圾:烟头、被污染的纸张等。

就市民家里分类来说,就是三类垃圾可用自备的垃圾袋,即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这三类垃圾,由居民自备垃圾袋或容器进行分类;“其他垃圾”,则要购买城管部门监制的可降解垃圾袋进行分类。

南京市民意见

试点推广后再上罚则

在建邺区试点小区月安花园,一位带孩子晒太阳的杨女士告诉记者,她知道小区在进行垃圾分类试点,也有横幅挂出来了,但她觉得还需要更详细的指导。采访中市民们对家庭分类做不好要受罚的观点不一,有些市民表示,试点期间最好还是鼓励为主,毕竟垃圾品种多,老人小孩甚至年轻人也要有个适应期,以后推广了,动真格的了再处罚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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