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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渤海环境保护省部际第一次联席会议以来,国家林业局从渤海沿海区域湿地保护、沿海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入手,加强环渤海四省(市)沿海区域生态修复,截至目前,累计完成造林面积1987.5万亩,占全国同期造林面积的10.88%。
7月25日,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陈凤学在第二次渤海环境保护省部际联席会议上公布了一组数据:2009-2010年,国家在天津、河北、辽宁和山东环渤海四省(市)共完成林业投资150.7亿元,四省(市)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404万亩,飞播造林168万亩,无林地和疏林地封山育林415.5万亩;渤海沿海地区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7个,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9项,总投资达2.7亿元,累计恢复湿地面积约2.62万公顷;林业部门在环渤海地区新建自然保护区8处,对该地区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投入资金6833万元,用于9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另据最新阶段验收结果表明,环渤海地区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保存率在99%以上。
陈凤学介绍,经过两年半的治理,国家在环渤海四省(市)实施的重点生态工程发挥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增加了森林资源。目前四省(市)已营造沿海基干林带4894公里,除重盐碱地段外,初步实现了合龙。同时,四省(市)工程区有林地面积增至5485.5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0.47%,分别比2005年底增加513万亩和2.85个百分点。
二是改善了生态状况。通过工程治理、社会造林和义务植树,工程区中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为396万亩,比2005年减少59万亩,土壤侵蚀强度逐步下降,农田防护林网不断完善,防灾减灾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
三是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四省(市)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型防护林,建成了一批具有区域优势特色经济林、用材林基地,实现了良种化栽培、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地方经济发展。据统计,2010年底,四省(市)工程区林业总产值达410亿元,比2005年增加了226亿元。
四是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结合新农村建设、生态城市建设,积极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等行动,建起了一批森林城市、花园式村庄和单位,推进了城乡绿化一体化。
五是增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