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周刊》刊发王灿发漫画。
王灿发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水污染防治法》起草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主任。10月29日,王灿发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世界环境英雄,与前苏共总书记戈尔巴乔夫、美国前副总统戈尔、英国查尔斯王子、德国总理默克尔等政要名流、科学家等一起,被誉为“地球的代言人”。
我们还是有很大力量
这不是说我本身有多大力量,而是中国环境法治在发展,是法律的力量
南都:恭喜时代周刊将你评选为今年的世界环境英雄,你是如何看待这样一份荣誉的?
王灿发:不仅仅是我的荣誉,是我们中心在推动中国环境法制方面,所做的工作得到了世人的认可,特别是国际上的认可。我们所推动的工作,是在中国整个环境法发展进程当中的一个点。对我们的肯定,也是对整个中国环境法治的肯定和认可。
南都:时代周刊发了你对着烟囱吹气的漫画。看到时代有这样的漫画,你就开怀大笑,你是在笑什么呢?
王灿发:我以为是一张正正规规的照片,一看居然是个漫画,就觉得挺好笑的。那一个漫画,就把神态和我所做的事都给表现出来了。
南都:那么大一个烟囱在排放废气,但是你的气毕竟是很小的。
王灿发:但是我们把这个烟囱的烟都吹得往下跑了,说明我们还是有很大力量的。但这不是说我本身有多大力量,而是中国环境法治在发展,是法律的力量。再一个,也表明NGO所做的工作,对于推动中国法治也是很重要的力量。我觉得背后寓意很多,主要在于力量。
南都:这种力量可能也包涵了你对环境法治发展的信念。
王灿发:我是搞法律的,应该相信法律的力量。可能有时候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发展,就需要法治,就需要一步一步地推动法治。非法治的方法,可能一时会有很大的进步,但是这种进步不是稳定的,可能出了哪一件事就给打断了。
环境法一开始像橡皮图章
现在很多企业感受到《环保法》的厉害了,已经有一批环境监管失职人员被定罪判刑
南都:这十多年来,环境立法倒是越来越多了,环境法体系也逐步在完善,但是现实的环境并没有随着立法的增多而得到改善,相反它呈现一个更加恶化的趋势,你是如何看待这样一个悖论的呢?
王灿发: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想,如果没有这些法律呢?那么环境肯定比现在还要恶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虽然没有100%地得到执行,但是毕竟一些大的建设项目,都做了环境影响评价,然后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那么如果没有这个制度呢?建设的时候就根本不考虑对环境的影响,也不知道必须要上环境污染设备,可能就没有“三同时”这样的法规。(记者注:“三同时”制度,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如果不要求“三同时”,不要求环保设施同时建设,那么项目立项以后,就很难把那个建设项目取消。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它还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南都:如果要想它发挥更大的作用,可能单纯的立法还远远不够。
王灿发:这就涉及到立法以后怎么来执行的问题,这是很重要的问题。在中国,法律的执行不仅仅是环境法的问题,其他的法律也都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环保法》一开始就跟橡皮图章似的。我就曾经谈到,云南那个石林,石林当时被县里挖了石头去烧石灰,然后南都去采访县委书记,说法律不有规定吗,要保护风景名胜区,要保护石林,你们怎么可以把它烧了呢?县委书记怎么说,那个《环保法》是理论性的规定,与实际不符合。一个县委书记都敢那么说,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都认为《环保法》是橡皮图章嘛,根本没有什么用。但是现在有很多企业切切实实地感受到《环保法》的厉害了,已经有一批环境监管失职人员被定罪判刑,像沱江的六个责任人,还有浙江的、湖南的、山西的都有,像山西的造纸厂厂长造成水污染,都就被判刑了。
环保部门不敢行使一票否决
现在的环境管理体制,也使得环保部门没有自己的独立性
南都:除了立法之外,你觉得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还有哪些工作急需去做?
王灿发:法律制定了,政府要做的,就是要具体地去实施。现在在环保领域,不是要让政府在这个法律上做多少,政府不干涉这个法律的实施就不错了。比如像规定了什么样的企业不能建,那些高耗能的,落后的生产工艺的,这都有执法的部门,像经贸委,你综合主管部门可以管,环保部门可以管。那么往往在审批的时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是不能建的,但是建设单位一找县长、市长,或者省长,他们就对环保局说,这个项目你得批啊。因为环保局局长就是他任命的,归他管的,他不可能不批,因为他要服从命令,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环保法》好像没什么用的情况,实际上就是一些地方政府阻碍了《环保法》的实施。我们现在的环境管理体制,也使得环保部门没有自己的独立性,所以有的地方给它一票否决权,但是它不敢否决啊,不敢行使啊。(笑)
南都:虽然利益纠葛、困难重重,可喜的是公民的环保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在逐步地增强,最明显的就是厦门的PX事件,也正是公众的参与导致了这个项目暂时得到搁置,但是我最近得到一个信息,就是这个项目最终还是要上马。公众如此强烈反对的项目都还能上马,你如何看待这个事情?
王灿发:这里头有一个问题:一个是项目的选择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规定,是不是在淘汰之列的。再一个就是项目的选址,比如有严重的大气污染企业,不能建在城市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任何一个工厂的建设,都要有一个卫生防护距离,特别是对于化工厂的建设。化工厂涉及到好多安全问题,可能要有更多的评价,特别是要有公众的参与,公众的意见需要得到表达。但是呢,在这个环境影响评价当中,公众的意见仅仅是一个方面,政府决策是要衡量各种因素,比如说它给这个地方带来的经济利益和环境损害的大小比例是多大,它要衡量一下,然后它要看反对这个工厂建立的人数到底有多少,你比如说它可能一个城市有上百万人,但是呢,离这个小区比较近一点的可能反应就比较强烈,离得远一点的可能就不太关心。像北京六里屯的垃圾焚烧场在建设,那个小区是比较富的人在住,离得还很远,但他也会反对,肯定是希望一点废气都没有最好。作为政府,在决策的时候它会看是不是真能造成影响。这个要经过专家的科学论证,就是说到底会排放多少污染物,这些污染物排到大气里头去时浓度有多大,还有长期的影响。
每个项目都要科学论证
是什么就是什么,该监测的项目就必须监测
南都:很多大的项目遭遇公众阻力的时候,政府都会有专家评审。但是专家的评审是否可靠?专家有没有参与利益关系?公民对此都有很大的疑问。
王灿发:这里就涉及到中国专家的信誉问题。有好多专家呢……有一些专家并不是站在非常中立的立场上。但另一方面,即使这个专家比较中立,公众也会有这样的质疑,就是质疑专家是不是不中立啊。这是和我们整个社会的信誉相联系的。比如说,社会上很多人,百分之七八十的人不说实话,那么哪个专家说实话,大家也认为没有人说实话。
南都:你也是《环境法》相关的专家,你是如何做到公众对你相信的?
王灿发:反正每个项目都要经过科学论证,要真真正正地说实话,是什么就是什么,该监测的项目就必须监测。到底有什么影响,就实事求是地说出来。比如说像垃圾焚烧场,那肯定要排放二恶英,那么一天烧多少吨,会产生多少二恶英,这儿的空气扩散的速率是多大,就要原原本本地告诉老百姓。
南都:就是说,专家要有专业精神,要对利益合谋有免疫能力。
王灿发:对。这个肯定应该是要避免。做评价的时候,你专家不能拿了钱就走人了,然后你就给它得出一个结论。专家一定要给它评出来,能排放多少污染物,到底会造成多大影响,要做出科学评价。
公众参与是法宝
政府应该先把信息公开了,然后让公众提意见
南都:对于环保而言,有的地方需要政府加大力度去做,但是有些地方则需要政府放权。在公民意识逐渐增强的社会里,有的地方特别需要政府放权让利。像你创立的法律援助中心,在和政府共同参与的关系上,你对政府有怎样的期望?
王灿发:政府信息公开和透明非常重要,不能遮遮掩掩的。你越遮掩,老百姓越认为后边有猫腻。另外,要和老百姓沟通,要让老百姓把想法表达出来,我来给你做解释,来化解,来解决。
南都:NGO在参与环保这样的公益事业,是否需要相关的立法来保护其合法性和正当性?
王灿发:中国NGO发展的空间不是非常好。一直以来,中国有社团登记办法的主要内容就是,每个民间社团必须找一个婆婆,要找一个主管单位。假设我当你的主管部门,到时候出了事,板子就得打在我这个主管部门身上,所以没有人愿意给这些NGO当主管部门去。没有愿意当主管部门,你就登记不了,登记不了了,你就是非法的组织了。所以中国有很多做事的NGO组织的,但是实际登记的就比较少。
南都:除了社团以外,公众参与还有其他的途径,但是前提至少需要信息公开。
王灿发:对,这个是把公众参与纳入到法治轨道的一个方法。公众参与很重要的一块,在国外呢,就是参与管理。参与管理就是说要给一定的渠道,让公众、让NGO组织参与进来。比如说一个项目,或者说一个大的规划或计划,你要让公众来参与意见,要征求公众的意见。那么这种参与很重要的一点是什么呢?就是信息公开。如果我不知道这个事情,我怎么参与啊?你那边项目建好啦,等大坝建成了,我才知道这儿建了一个大坝。那么你在这搞一个建设项目之前,你必须把有关信息公布出去,然后让有关的人来提意见。你比如说要修水电站,这些大的电站要建立,你就要公布你要建多少,然后蓄水之后会怎么样,会淹没多少土地,会对当地的野生动物或者植物造成什么影响,会不会造成山体滑坡之类的,那你应该先把信息公开了,然后让公众提意见,来参与。但是现在我们一些建设项目根本就没有这样。
南都:现在有一些听证会什么的,但是很多都是走过场。
王灿发:听证会在一开始的时候,肯定很多是走过场的,但是听证会应该是公众参与的一个好形式,毕竟让公众来表达意见了。头几天我们就开了一个听证会,是《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要立法,因为有行政许可,就是说凡是你要生产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都必须要有配额,然后给你发许可证,然后开了一个听证会,就非常好,让生产厂家、管理者和专家都到那儿发表意见。
公益诉讼制度难产
从国外经验看,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国家并没有使案件大量增长
南都:好几年前你就在呼吁公益诉讼制度了,这将促使更广泛的公众参与,但是为什么这个制度就迟迟不能出炉呢?
王灿发:公益诉讼制度是推动公众参与,并且解决执法不力的一个非常好的法律的方法。为什么这么说呢?有了公益诉讼制度,单位或者个人,一些团体、组织,和这个事件可能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是为了社会利益,可以去起诉相应的违法者,这个违法者包括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者,然后是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者,就是行政管理机关。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的重要性呢?因为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在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情况下,当地的人可能不起诉,或者一个工厂可能给当地带来利益。你比如说一个污染的工厂,它可能把污水就排到长江里去了,它生产能使当地人就业,又能带来利税,它可能对当地没有太大影响,但是它排到长江里去,对下游有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有利害关系的当地人,他不去起诉,就需要热心公益的人来起诉。
南都:假设这个公益诉讼制度推行的话,又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这个长江污染,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起诉,诉权滥用会不会引发其他一些问题。
王灿发:这就是环境公益诉讼建立不起来的原因。那些反对者的理由是什么呢,说会诉权滥用。实际上我觉得这是没必要来担心的,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国家,并没有随着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使案件大量增长。在一个社会里你要提起诉讼,要有成本。再一个呢,其实爱管闲事的人很少。
我们经常遭受败诉
通过帮助污染受害者,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南都:但是你一管“闲事”就管了八年,什么原因促使你有这样的决心和毅力,做这样的事情呢?
王灿发:这不一样。比如我爱管闲事有一个目标,这个目标就是通过帮助污染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最重要要促进中国《环境法》的执行和遵守。
南都:你这个目标挺宏远的,也有很多人和你有同样的信念,但是一些人做到中途就放弃了,难道你就没有灰心丧气过吗?
王灿发:有一个大的目标,但是必须从一些具体的事来推动。一些案子应该能赢的,但我们经常遭受败诉。比如说最近打的那个案子。一个小院里,农机局在那儿喷漆20多年,结果这个院子100多个人里有十个人得了癌症,死了八个了。一个老头得了癌症但还没死。他退休之后就自学法律,考上了律师资格,然后他就自己去起诉。法院审了三次,他败诉三次,检察院抗诉,结果他也败诉了。最后由最高检察院抗诉,在最高检察院抗诉已经得到立案,要再审的时候,结果他就死了。(来源:南方报业网-南方都市报 记者 陈亮 实习生 梁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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