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0月25日,由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共同主办的第五届北京国际节能环保汽车展览会暨清洁汽车技术创新发展论坛在北京召开。近期本报将根据此次车展体现的技术趋势,以及研讨会的热点问题,对当前我国清洁汽车的技术走向与发展状况进行报道。
10月25日,“清洁汽车技术创新发展论坛”在北京召开,本届论坛以“节能减排·创新发展”为主题。来自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能源办、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美国能源部、德国交通部的各方人士,从“技术创新与汽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节能减排与企业的社会责任”、 “加强多方合作,促进新技术的市场导入”等多个角度,对清洁汽车发展战略进行了探讨。
此次论坛中,几大部委纷纷表示支持清洁汽车行动。
科技部 积极推进协调
长期以来,科技部一直积极支持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研究、开发和示范推广。1999年科技部联合相关部委,启动了空气净化工程、清洁汽车行动工程。“十五”期间,科技部在汽车行业投入最大的项目就是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和清洁汽车行动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累计投入国家科技经费10多亿元,安排课题330余项,调动地方政府、企业等配套经费40多亿元。
“十一五”期间,按照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部署,科技部启动了“863”计划“节能和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和“集成开发先进技术重点项目”。
原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在论坛上表示,在清洁汽车领域,国际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亟待加强。科技部将在清洁汽车科技活动当中,继续推动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包括已经实施的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全球环境基金支持下的燃料电池客车示范运行项目。与德国交通部开展的可再生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合作项目以及与美国、加拿大开展的相关合作。同时,徐冠华提出,希望政府、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之间展开合作。
徐冠华特别提到,在加大科研投入的同时,要努力做好相关政策的前期研究和协调制定工作,特别是在有关新产品的补贴政策、销售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国家环保总局 标准法规先行
近年来,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30余项机动车排放标准,发布了多项技术政策,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也规定了有关的污染控制要求。
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副司长李新民在会上介绍,下一步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环境保护达标管理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家汽车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体系。目前环保总局已经着手《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工作,机动车污染防治是修订的重要内容,对污染企业处罚力度将加大,并将在今后3年内,制定并颁布氢燃料汽车的排放标准、车用发动机第四、第五阶段 物的排放标准等30余项标准。
二是严格实施国家第三阶段的排放标准,加强环保生产一致性检查的力度。
三是积极配合科技部,认真做好清洁汽车的相关工作。
四是积极推动车用燃料的清洁化发展。下一步,国家环保总局将积极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车用燃料标准的出台。
发改委 政策支持是基础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制定并且实施了汽车燃料消耗标准和公示制度;创造条件,确保汽车排放标准的实施;制定节能环保型汽车的一些条件,要用税收的杠杆推动节能减排。
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李万里透露,目前,发改委正在抓紧与财政税务部门研究,以汽车排放标准为基础,建立一套有奖惩措施的税收政策。
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国家发改委近期制定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准则》,目的是在开发、研制生产新能源汽车的过程中建立自主创新的体系。记者 陈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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