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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公司重点检查内控建设
在推进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建设方面,《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指导,特别要关注首批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
据了解,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已从2011年1月1日开始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通知》表示,首批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企业应当按照此前印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应当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而根据财政部等部委此前部署的时间表,上述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将从今年开始起扩大到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通知》要求上述主板上市企业应当按照2010年4月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开展业务流程梳理和风险评估,并完善内控制度,优化信息系统,为2012年内控规范体系施行做好准备。
对于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据了解财政部此前表示将在上述基础上择机施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对于非上市大中型企业,相关部门也鼓励企业提前执行。《通知》规定各省级财政部门近期应当参照财政部会计司上市公司年度分析报告的形式,选取30家以上的非上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形成本地区非上市大中型企业2011年年报分析报告。同时,形成本地区有关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的工作总结,于2012年5月31日前一并报送财政部会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