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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派人常驻督促
5日上午,康菲已经进行渤海封井,从当天起全面执行停产。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一名官员说,海洋局日前已经往溢油事故的B平台和C平台上都派驻了监督员,来监督油污清理工作,并且海监船亦每天在进行核查监督。
“康菲公司提出清污完毕的海域,国家海洋局都将进行详细核查。”中国海监北海总队副总队长林芳忠说,“我们使用水下机器人开展水下摄像作业,并利用海监飞机和船舶对海面清污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对海水进行取样调查。”
国家海洋局北海监测中心副总工程师周青表示,即使监测结果显示海面已经没有浮油,也不能说明相关海域遭受污染的程度在降低。海水只是海洋污染中的一个方面,溢油事故对海底沉积物、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功能的污染对海洋带来的影响更加深远。
每日减产6.2万桶原油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中海油)4日发布的公告表示,整个蓬莱19-3油田停产后,中海油每天的净产量将减少约6.2万桶。
蓬莱19-3油田是康菲和中海油的合作开发油田,康菲公司拥有49%的权益,中海油拥有51%的权益,康菲是作业方。中海油表示,国家海洋局7月的停产指令,导致自己每天的净产量减少约2.2万桶;国家海洋局9月2日的停产指令执行后,自己每天的净产量将再减少约4万桶。
中海油是中国第三大石油天然气生产商。根据中海油发布的中期业绩报告,今年上半年,中海油的油气净产量同比增长12.9%,达到168.7百万桶油当量。2010年,中海油的油气净产量达到328.8百万桶油当量,同比增长44.4%。
渤海湾溢油事件发生后,中海油上月将全年的产量目标重设为331到341百万桶油当量。这一预测水平,略高于去年的产量。
生态索赔可能破纪录
国家海洋局还表示,针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造成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家海洋局将代表国家向康菲中国提出生态索赔。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至于赔偿金额,国家海洋局表示,将根据《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等标准进行科学评估,估算此次溢油造成损害的生态赔偿金额。他们还表示,这个赔偿金额可以很大,理论上“上不封顶”。
对此,有关专家认为,国际上,海洋溢油事故的赔偿金额往往是“天文数字”。不仅需要对利益相关方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更需要对海洋环境的长期生态损失进行赔偿。比如BP(英国石油公司)为处理墨西哥湾溢油事件,掏出200亿美元设赔偿基金。此次如果能成功赢得诉讼,将可能会打破中国污染案的索赔纪录。
此外,河北昌黎和乐亭两地已有近400名渔民与相关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授权书,将向康菲中国和中海油提起经济索赔。
原因
违规提高采油效率或致溢油
七部委联合调查组一位权威人士透露,2012年合同到期后,对蓬莱19-3油田享有49%权益的康菲中国要将钻井平台开采作业转交给享有51%权益的中海油,“康菲此次违规作业,不排除是想在主导方易人之前提高采油效率,增加当期收入。”
据康菲提供的消息,溢油事故发生前,蓬莱油田的产量正不断攀升,预期2011年达到产量高峰。2010年,蓬莱19-3油田的日均原油净产量为5.6万桶。康菲持有的蓬莱19-3油田的权益,约占该公司年度全球总产量的3%。
截至9月4日晚间,康菲中国网站仍在《常见问答》中称,正分析并确定事件的原因。但联合调查组一位权威人士向《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透露:“谁成为油田的作业方,谁就掌握了劳务收入、采油进度等主动权。由于提高采油效率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采收率(即能采出的石油量占石油地质储量的比率),2012年作业方易人之后,如果中海油决定降低采油效率以增加油田中长期产油量,共同持有油田权益的康菲收入也会降低。”
“毕竟中海油牢牢把住了中国海上油气开采权,而康菲公司生怕中海油有朝一日掌握了近海乃至深海勘探技术,抛开自己单飞。因此,中海油倾向于注重长远利益而‘降速深耕’,康菲公司倾向于注重眼前利益而‘高效快采’。”该人士强调,“康菲公司的盈利诉求可以理解,但绝不能以牺牲安全和环境为代价!”
康菲公司和中海油均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证实,蓬莱19-3油田是迄今发现的中国最大海上油田。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董秀成表示,这是国内首个海上油田因环保问题被责令停产。
时评
是事故更是教训
渤海溢油事件是近年来我国第一起大规模海底油井溢油事件。3个月来,舆论关注点从海面油污扩大向海洋环境监测、康菲公司态度、海洋环境安全等逐步发展,由一起污染事件向生态环境安全逐步深入,反映了人们对发展生产与环境安全之间关系的新认识,再次说明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紧迫性。
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活动全面停产本在情理之中,蓬莱19-3钻井停产在国家海洋局行政命令与舆论强烈呼吁下姗姗来迟足以显示,在“大块头”的企业丧失社会责任心时,维护公共利益是多么艰难!
回顾此次溢油事件不难发现,有关部门的作为十分被动。以现有技术条件而论,即便对事故原因短时间内难有定论,但海面有没有油污、污染范围有多大、基本原因是什么、应当如何处置等等,肯定可以在第一时间作出判断、制定对策并及时公布。实际上,海上石油开采过程有严格的施工记录,相关部门只要调阅就可掌握漏油基本情况,据此责令企业停产也有据可依。事情发展到今天,监管工作确有许多经验教训值得认真总结。
近年来,我国海上石油开采发展迅速。与陆地作业相比,海上采油发生漏油不易发现,尤其像渤海油田这样“构造破碎、断裂发育、油藏复杂”的地区,理应成为有关部门的监管重点。事实上,事故调查组也发现,该油田明确为“有风险”“无法确定风险”的钻井达29口之多,诸多施工中必须要用到的参数都被康菲公司抛到了一边,违规作业问题十分明显。如果监管力度大一些,事件或许不会发展到现在这样严重的地步。
渤海溢油事件是一次事故,更是对监管工作质量的检验。在7月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称:“这是国内第一次出现海底漏油事故。”但愿这样的“第一次”能够成为杜绝后患的有效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