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康菲“三宗罪”再谈“社会责任感”

2011年09月06日10:2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康菲石油 作业者 社会责任感 中海油 海洋油气资源 井涌 石油产量

莫非只要采出油,作业者就可随意在海上想打多少口井,就打多少口井?如果只是做个“甩手掌柜”,只是参与工作计划,就可获得51%的石油产量分成,这样的工作也未免太“轻松”了。

关于蓬莱19-3油田B平台从海底溢油的情况,7月6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陈壁称这在世界海上油气开采范围内都极其罕见的判断还言犹在耳。但1个月后,国家海洋局出具的初步调查结果表示,这是一起完全可避免的责任事故。新华社更是援引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副司长陈先达等多位权威专家指出,这一溢油事故完全是责任心缺失下的低级人为失误,并指出康菲“三宗罪”。

如果说当初公众对于世界范围内极其罕见的说法还抱有一丝幻想,认为这是一起老天不赏脸的“罕见”事故,那么今天面对这样的结果,心中泛起的可能不仅是康菲的愤怒。人们不禁要问,在康菲侥幸、责任心缺失和低级失误背后,是谁在放纵他?

在“三宗罪”报道中指出,目前油田明确为“有风险”,以及“无法确定风险”的钻井数量,达到29口之多。而C平台的溢油也是因为康菲“嫌采油速度太慢,决定在C平台再打一口编号为C20的注水井,进一步增加油层压力”,导致“井涌”发生。

中海油在7月8日曾专门发文指出,按照《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是蓬莱19-3油田的作业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而作为非作业者,中海油只参与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的制订、大型投资及重大变更的审批,并督促作业者履行石油合同。

莫非只要采出油,作业者就可随意在海上想打多少口井,就打多少口井?如果只是做个“甩手掌柜”,只是参与工作计划,就可获得51%的石油产量分成,这样的工作也未免太“轻松”了。

由此也不难看到,对于海上开采原油作业的监督基本处于空白,而作业者操作是否规范基本要靠自觉甚至是道德。更让人遗憾的是,面对近日来康菲石油的傲慢表态,我们也没有看到中海油从专业角度对此有任何质疑。或许只是不想“招事上身”?

国家海洋局《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0年度,中国海上在生产的油气平台达195个,我国的海洋溢油事故风险日益升高。而在1998年到2008年十年间,我国沿海发生船舶溢油事故718起,溢油总量达11749吨。

国资委近年来一直倡导央企不仅要做大做强,还应该发挥更大的社会责任的作用。作为国内惟一的海上油气开采企业,中海油的使命不仅是开采海上油气资源,保护国内的海洋油气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更是应尽的社会责任。

□品昊(北京 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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