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海外投资屡战屡败 未有明确说明遭质疑

2010年09月10日09:3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中投 ReservePrimary 货币市场基金 海外投资 摩根士丹利 出生 全明星阵容 黑石 外汇储备 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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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可能被稀释的考虑,也趁着摩根士丹利股票上涨的时机,中投于去年6月追加购买12亿美元摩根士丹利普通股,持股比例也上升至11.64%。至此,中投公司前后两次投资摩根士丹利共计68亿美元。

但由于金融危机的不断升级,摩根士丹利股价也大幅下跌。如同投资黑石一样,中投对摩根士丹利的投资也呈现了账面巨亏。祸不单行的是,即使在颇具安全边界的现金管理投资,中投54亿美元投资的美国ReservePrimary货币市场基金也因受雷曼兄弟破产连累跌破面值,中投的损失持续加重。

随着近日美联储批准中投持有摩根士丹利10%的可转股权单位转为拥有投票权的普通股消息的宣布,从当初协定的每股48.07美元的转股价格和当前每股约25美元的摩根士丹利股份对比来看,两年的投资,中投在摩根士丹利的投资亏损现在看来可能成定局,浮亏金额约9亿美元。

所谓浮亏是指价格浮动的资产在变现以前,购买价与当日结算价在账面上负的差额。

对于中投海外投资行动的屡战屡败,有业内专家评论认为,如果说这两次失手尚可以归结为全球金融危机中股票市场的剧烈波动,而且只是账面损失,结局未有定论。但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9月,中投在美国斥资54亿美元买入的一只货币基金也由于跌破净值而遭遇大规模赎回潮并最终清盘,实在难以让人理解。

就这一事件,时至今日,中投仍未对外公布具体亏损数额。

问责机制的缺乏

对于口含金匙“出生”的中投公司来说,一直让人寄望极高。当初筹建中投,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投资实现外汇资产和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中投特有的“出生”背景,使得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中投公司不同于普通的投资者,它承担着更多的使命与社会责任。

然而,中投公司虽然拥有令人惊叹的“全明星阵容”,但随着中投海外投资一个又一个失败的消息的扑面而来,人们不禁会问,中投公司所造成的投资损失,最终仍将是谁为之买单?为什么海外投资会屡战屡败,是不是该有一个有效的问责机制?

业内人士指出,直到目前,中投公司还非常缺乏明确的投资思路。尤为关键的是,对于其海外投资的最终绩效,仍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今后中投公司该如何取信于民,这仍将是一个让人头疼的大问题。

事实上,从中投公司建立近三年来,针对中投公司海外投资的一次又一次失败,中投方面几乎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回应,也未就巨额投资亏损作说明。

业内人士表示,就已有的中投公司投资行为与结果看,不论是买进黑石,或是投资大摩与相关美国公司(雷曼)债券,都有许多常人看不懂的地方,也丝毫看不出任何投资高明之处。那么,中投海外投资屡屡失败,其中的问题在哪里?其中的关键又是什么?这无疑是中投公司及其监管部门应该、也有责任向社会与国民作出公开说明的公共问题。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理事和副所长向松祚撰文指出,虽然中投不是上市公司,似乎没有必要向公公披露其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协议内容。然而,中投是我国政府的主权财富基金,花的是人民的血汗钱,是财政资金。因此,中投有责任、有义务向大众做出交代。

而之所以一直未有明确回应而遭市场各方频频猜测,归根结底还是在于没有一个有效的问责机制。业内专家表示,我国对国企海外投资的控制和监管依然缺位,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还比较粗糙,且国企海外投资的巨额亏损也普遍缺乏问责机制,这极不利于国有资产的稳健投资和保值增值。

如何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专家建议,今后,应加大对投资责任人的奖惩力度,做到权责分明。若投资获利,则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奖励;若在企业经营和投资决策上导致亏损,即使决策程序完全合法,至少要负领导责任,或者调离岗位,或者引咎辞职,而若决策程序违法,则要负刑事责任。 (记者 童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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