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企业经营中的各种情况,央企的“降本增效”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种强化管理、压减开支措施陆续出台实施。有些电力企业将全员降薪2%,国电集团高管则表示将降薪30%。应当说,这是一种正确的姿态。
面临利润下降的局面,企业怎么办?如果是私人企业,遇到利润下降、经营困难的情形,有必要采取的一个措施是:尽最大努力控制开支,压缩成本。如果还不能解决问题,最后严重亏损,那就只好等着倒闭了。
这样的结局虽然看起来有点残酷,但这正是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基本机制。一个企业家经营的企业如果利润下降,说明一定有比他更有能力的人,说明他不能高效率地利用他手里的资源。他的企业倒闭,也就有可能使资源从他的手里流到更有效地利用资源的人手里,从而提高整个社会利用资源的效率。
但是,对于国有企业、尤其是某些国有垄断企业,情形似乎有所不同。比如,一些能源国企遭遇原料价格上涨,利润减少甚至出现亏损时,为减少亏损或实现赢利,往往要求政府提高成品油价格或者电价。
私人企业与这些国有垄断企业的经营制度确实存在重大差别:私人企业所在的市场通常是开放的,竞争性的,价格也是自由的,当然也就得为自己的经营业绩承担全部责任。而对某些国有垄断企业提供的产品,比如成品油价格、电价,政府实行价格管制,其价格应低于市场本来应当达成的理论水平。因此,当出现经营困难的时候,企业要求政府适当提高价格似乎理所应当。
看起来很有道理,仔细追究起来却未必尽然。政府确实对其产品进行了价格限制,但政府限制的前提却是给予这些企业以垄断地位。而且,在过去几年来的经济高速发展期,这些企业的产品价格经历过提高,曾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垄断企业一遇经营困难,就立刻呼吁涨价,未必能令人信服。如果员工人均年收入18万的企业可以要求政府提高价格,那些员工年均收入也许只有六七万、甚至两三万的企业,也要求政府给他们设立垄断地位,政府能够答应吗?
可以说,面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利润下降的局面,国有垄断企业应当首先考虑压缩成本,其中当然包括压缩人力成本。直到这些企业员工的人均收入达到社会平均水平,或者略高一些,且其大体消除人浮于事的现象,才有资格要求政府提高管制性价格。
当然,面对困境,国有垄断企业究竟是压缩成本,还是要求提高价格,决定性因素还是政府。如果垄断企业确信,可以轻易地说服相关部门接受自己涨价的要求,那它当然就不会认真地压缩成本,毕竟,压缩成本是痛苦的事,而提高价格可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那么现在,政府该怎么做?如果价格控制依然使得垄断企业员工收入比竞争性企业高出很多,那显然是不正常的。而现在,让市场压力矫正这种企业的畸高收入,正是结束这种不正常状况的时机。(秋风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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