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更多的是一种象征意义,在实际操作上很难实现。”针对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石油业国际产业投资联盟秘书长、国家能源金融体系课题负责人崔新生认为,“这只是高层为实现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承诺而发出的一种呼吁。”
促销售市场竞争的是,我国政策在销售方面是一种开放姿态。”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吴钟瑚认为,《通知》显示了国家推进石油产品市场改革的趋势,促进石油市场的下游成品油市场向民营企业开放。“石油产业不能从产到销一体化垄断。销售这一环节将来肯定要形成竞争态势,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及优势。”
《通知》提出,中石油和中石化两集团今后有责任向非两集团的民营油企供油,条件是供需双方须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条款。对此,吴钟瑚认为,如果民营油企没有稳定油源,不利于保持市场竞争。因此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有利于保证销售商油源的稳定,从而促使市场竞争具有长效性。
但吴钟瑚也提到,“油源还是控制在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手里。”
尽管现在还难以断定《通知》将对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产生何种影响,但吴钟瑚预测,有可能因销售环节向市场转移,从而推动两集团的内部结构整合。
实际问题难解决
“《通知》涉及的都是老问题,只是政策导向,没有操作细则。”崔新生强调。
他认为,“政策粗的太粗,细的太细。”《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向民营成品油企业供油,但没有制定操作细则,也就无法保证实施。而《通知》同时又规定,“对民营批发企业向其所属加油站和已签约加油站以外销售的,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可以相应核减供油数量”,这是对具体的市场交易行为作出规定,显然“过细”了。
“市场交易行为是发改委控制不了的。”崔新生介绍,签订长期供油协议的条款对现在已成规模的民营企业没有影响,因为民营油企和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之前已经有约定俗成、或明或暗的协议存在,已经有良好合作关系。“如果没有这些约定俗成的协议,民营成品油企业活不到现在。”崔新生如是说。
崔新生认为,现在的民营成品油企业全面陷入困境,技术改造、环能要求、成本加大以及油源无保证等因素,使民营油企的生存环境压力日增。而之前四处呼吁,力推《通知》出台的,是非销售终端的贸易商,他们的目的是谋求中间差价,“而来自贸易商的市场信号并不准确”。
“《通知》对中石化、中石油两集团没有影响,对民营油企没有用处。”崔新生说,目前民营油企的要求是石油产品市场上下游分开,形成分层开放的市场环境,但现在还是条块分割的市场。
根源在定价机制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教授的观点与崔新生不约而同:“《通知》还是没有解决根本问题,都是把原有的问题再讲一遍。”
林伯强指出,目前民营油企无稳定油源的根本问题是成品油的价格机制。由于成品油“批零倒挂”现象仍然存在,中石化、中石油两集团不可能赔本供油,即使双方签订长期供油协议,也很难保证民营企业有长期油源,“这些问题,光发文件是没有用的”。
“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成品油价格的定价机制是关键。”林伯强认为,国家应改革成品油价格定价机制,政府不要控制油价,而是通过补贴低收入人群等手段进行调控。这样使成品油市场价格上升,两集团向民营企业供油有利润空间,才会积极供油。
这与崔新生的观点再次不谋而合,“有批零倒挂的存在,民营油企油源就没有保障”。
同时,林伯强推测,《通知》对促进石油产品市场竞争的影响不是特别大,相反,有可能会加快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收购地方民营成品油企业的步伐。
崔新生对成品油市场的未来并不乐观。他认为,加油站销售系统内油量并不短缺,但不畅通。目前,没有油源的是无批发资格的小加油站,他们是真正的弱者。
“签订长期供油协议是发改委的一厢情愿,别指望会对现状有所改变。”崔新生对民营油企的未来表示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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