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巡视员姚洪杰日前表示,年内将企业原有的职工补充养老保险转换到规范的企业年金制度上来,并推动中央企业企业年金的规范建立和逐步完善。
姚洪杰是在全国企业年金座谈会上作上述表述的。根据有关规定,原有的企业年金要在2007年底之前完成移交工作,向市场化管理运营过渡,移交给具备资格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劳动保障部近期将下发关于规范移交原有企业年金的指导意见。
姚洪杰在会上表示,考虑到部分中央企业原有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和运营情况各异、比较复杂,建议在政策上不要一刀切,结合企业的条件和实际情况,允许中央大型企业在移交进度、方式等方面有一定灵活度,切实做到依法规范、平稳衔接,有利于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推动央企建立企业年金将是国资委的一项重点工作。姚洪杰说,今年将适时组织央企年金专题调研,提出指导性意见,推动央企企业年金规范建立和逐步完善。
他强调,央企建立企业年金时要处理好一些关系。比如,职工工资增长与建立企业年金的关系,要避免一方面大幅度增加工资,一方面建立企业年金。同时,建立企业年金不能只由企业供款而职工个人不供款,个人供款也不能比例过小。此外,企业年金具有“普惠性”,向企业高管人员倾斜一定要适度。在企业负责人贡献与报酬背离的状况已经得到有效缓解、薪酬水平逐步提高的情况下,年金方案不应将企业负责人与职工的水平差距拉得过大。
在座谈会上,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金融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截至2006年底,我国企业年金规模达910亿元,同比增加200亿元。有机构预测,未来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将以每年新增1000亿元的速度迅速壮大。 (尚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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