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29日在此间透露,我国企业年金信息披露制度正在研究制定之中,并将逐步实施。届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将定期把公众最关心的问题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在现有已获得资质机构的基础上,“将适当增加一些机构”进入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
这位负责人是在29日召开的“中保太平——富通企业年金国际研讨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作为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年金制度近年来正取得积极进展。根据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统计,目前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已达2.4万家,参保职工900多万人,积累基金的规模也从2001年的200亿元迅速增加到近900亿元。
但有关人士同时指出,企业年金实施市场化管理运营以来,尽管企业年金市场顺利启动,但一些问题也逐步暴露,其中无序竞争、对市场缺乏正确分析、相关政策不完善等问题日渐突出,迫切需要通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完善协同监管机制等方法,保证市场健康发展。
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步,从2004年开始正式确立国家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建立、市场化运营、政府监管的制度模式和运行规则。(黄全权 毛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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