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升初”2013年教育信息公开情况调查报告

2014年02月24日15:2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教育 公平 小升初 义务教育 报告 择校 家长 北京 初中 21世纪教育研究院

申请结果显示出一些问题:

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回复率低

寄交申请的70个单位中,仅有12个单位做出回复,显示出政府部门对此项信息公开申请的极低回复率。其中,6个区县教委向申请人寄送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6个区县教委及考试院电话回复了信息不公开事由,而34所中小学均未对小升初信息公开申请做出回应。显然,多数教委及中小学未对此项工作内容给予必要的重视,其中不乏教委和考试院在电话中相互推脱的现象;同时,未作出回应的中小学竟达到递交信息公开申请的学校总数的百分之百,这样的比例不禁使调研人员心惊。

 二、申请公开程序各异,处理效率参差不齐

此次申请过程中,虽仅有6个区县的教委给出了书面回复,然而就这6个教委的回复程序也是各不相同,有的是直接通过快递到付的方式回复给申请人,有的是通过邮局邮寄信件或EMS的方式邮寄给申请人,朝阳教委则在邮寄答复书前打来电话,告知了需要申请人缴纳的费用以及付费方式,并说明会开具发票,与申请人协商后邮寄了答复书。值得一提的是,石景山教委在收到申请的较短时间内打来电话详细说明了对于申请的6项内容能否回复的具体情况,认真负责地解释了不能回复的原因,态度诚恳、语气温和,并在电话沟通后迅速寄出了可以回复的相关内容,具有较高的处理效率。相比之下,通州教委对此项申请的回复工作则显得拖沓随意,其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后打来电话询问能否将申请与回复方式都改为电子邮件的形式,通过协商,申请人于2013929日发送了电子邮件形式的申请表,然而直到1118日才收到通州教委的邮件回复,并且答复的内容笼统模糊,并不能满足申请人的需求,显然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与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

三、信息公开范围界定模糊,无法高质量的达到申请人的需求与满意

此次申请过程中,虽有朝阳区、东城区、顺义区、石景山区、房山区、丰台区教委寄来的书面回复和通州区教委的电子邮件回复,然而对于申请者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6项内容,7个教委的回复程度各不相同,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回复内容笼统简略,缺乏质量和深度,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界限模糊。

其中,以东城区为例,在答复告知书中针对申请的6项内容只做出了3个回应:1.关于“东城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已在“首都之窗”和“数字东城”专栏向社会公示,可以查阅获取。2. 关于“东城区每所中学2013年接收学生录取结果”属于个人隐私,不予公开。3. 其他信息建议向相关招生部门咨询。可见其对于信息公开回复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

7个教委都只针对申请内容中的某几项作出回应,对于每所初中的划片信息和每所中学实际接收学生的录取结果均未给予公开信息。教委以录取结果涉及学生隐私,“不属于公开范围”为由笼统告知信息不予公开,或称相关数据正在统计中,或以“信息不存在”简略回答,致使申请人无法及时获得录取结果的有效信息,这明显不符合国家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

如何界定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未获取、未制作、未保存的信息是否应当属于不存在的信息?这些都是值得相关部门认真反思并进行规范的内容。此外,政府信息是否涉及个人隐私不应是信息公开部门的承办人说了算,而应通过保密部门严格的审核,并结合当前社会公众对公开信息的需求认真、公开讨论决定。

将此次调研结果与2012年度研究院的调研结果相对比,我们不难发现,与广大民众的期望截然相反的是,北京市相关政府部门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及工作态度并没有好转,回复小升初相关信息公开申请的教委及考试院不增反减,中小学的回复率则依然保持在零而毫无突破。我们不禁要问,20135月,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北京市小升初教育信息公开调查”中那触目惊心的结果为何没有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在各个招生部门和中小学为何没有得到充分的贯彻和落实?而对于政府所承诺的“到2015年明显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能否真的兑现,我们不禁在心中画下一个大大的问号。20141月份、2月份教育部两次针对小升初治理发文,重视之情溢于言表,北京市小升初教育信息公开治理处在刻不容缓的局面,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北京市小升初教育信息公开真正“阳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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