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课仅两周 逸夫小学变4S店

2012年02月20日14:2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4S店 开课 上课 小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教室

■ 说法

租赁时不知是逸夫小学

此次逸夫小学出租事件中的另一方当事人、陕西渭南威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梁军说,按照他们公司与赵村村委会2010年8月签订的合同,他们的租期总共10年,为此公司已经投入了1000多万元,进行两个汽车品牌4S店的经营活动。“当初在签订合同时,我们并不知道合同中所说的‘房屋及院落’就是原来的逸夫小学,更不知道这是邵逸夫基金会援助、捐赠的教育项目,如果是这样的话,公司当初也不会做出租赁决定。我们也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出面,在维护村民利益的情况下,也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声音

“教育法明确规定,捐赠的财物要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西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加

“赵村逸夫小学变身经营场所的做法,是对海外人士善心的滥用,不仅伤害了爱心,破坏了善意的基础,也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侵害。”——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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