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供需矛盾让好政策换来冷回应
公众的担心绝非多余,《暂行办法》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而就在这30天里,不少幼儿园各显神通,拿出了应对之策。
打时间差收费涨价成为最普遍的做法。有网友在论坛上诉苦,新政刚出台不到一周,幼儿园就向家长预收下一学年的兴趣班费用;而计划在下学期给孩子转园的家长则收到园方“要一次交足三年赞助费”的通知,赞助费也从之前的25000元飙升至30000元。
“如果没有后续的保障措施,收费禁令要么在执行中走样,要么把越来越多的民办园逼上绝路。”北京某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张女士告诉记者:“很多民办园都是自负盈亏,只能靠收取建校费、兴趣班费用等维持。在当前政府对学前教育补贴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价格规范情有可原,但‘一刀切’只能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导致教育质量下降。”而对于很多地区的公办园来说,由于大多执行1997年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赞助费也成为园方眼里“迫不得已”的事情。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暂行办法》可以在某种意义上起到调节作用,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幼儿园收费乱象,“入园贵”的收费乱象恰恰是由“入园难”的供需矛盾决定的。储朝晖介绍,2010年我国3—6岁儿童毛入园率是56.6%,2011年预测数据也在60%左右,“这就意味着还有40%的孩子无法入园”,幼儿园存在着绝对数量上的不足。与此同时,幼儿教育还存在严重的不均衡发展,公办园和民办园、示范园与一般园、发达地区幼儿园与不发达地区幼儿园还有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更加剧了供需之间的矛盾。
学前教育奇货可居,在“僧多粥少”的卖方市场上,“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办学逻辑也变得“理所应当”起来。正是在这种极端供不应求的局面下,为了追求优质的教育资源,家长也只能“心甘情愿”“争先恐后”地掏出赞助费。
“对于孩子来说,最‘痛’的不是乱收费,而是没有幼儿园可以上。”储朝晖认为尽管有新政撑腰,但在幼儿园成为稀缺资源的今天,还是没有家长敢拿着这一纸规定和幼儿园较真儿。
规范学前教育乱象要多管齐下
怎样让家长能有底气地对幼儿园乱收费现象说“不”?不少学者认为,切实发挥政府职能,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才是根本之策。
学前教育历来是我国整体教育发展与投入的“短板”所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介绍,在一些地区,公办学前教育只占整体学前教育的10%-20%,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只占总体教育经费的1.3%左右,甚至有的地区,50%的幼儿学前教育,是靠不具合格办学资质的“黑幼儿园”提供的。而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和师资配置,解决供求矛盾才能确保规范收费的禁令不在执行中走样。
储朝晖则认为,在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的同时,政府还要注重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缩小不同幼儿园之间的差距。有权人的孩子上公立园,有钱人的孩子上私立园,农民工的孩子上黑园的状况完全实现不了幼儿园让孩子学会“融合”的教育职能,政府的任务就是要“保证最底层的人民享受最基本的教育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国家督学庞丽娟也指出:“政府应该办普惠性幼儿园,具有一定质量且收费较低,让老百姓能就近送孩子入园。
去年,国家已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由中央财政安排500亿元解决学前教育问题。长远来看,“入园难,入园贵”的窘境或许能够通过教育资源的增多而得到缓解。改革可以逐步推进,孩子们却不应当成为漫长阶段的牺牲品。在现阶段,实现多条腿走路,公办园推进建设,民办园加大扶持,建立适用不同类别幼儿园的成本分摊机制和收费标准,并通过组建能参与学校管理、决策的家长委员会来赋予社会力量监督的权力,或许成为保证限价令“好经不念歪”可行的思路。(通讯员 邓 晖 记者 刘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