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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子弟教育纳入财政保障
北京将把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范畴,使随迁子女在首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从2009年春季开学起,北京市公办中小学对所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用,由政府财政全额负担,市、区县两级财政每年为此投入超过10亿元。
中职教育逐步免费
要增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沟通,支持职业院校与普通学校相互开放课程和教学资源。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逐步降低高等职业教育学费。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制度。
同时,还将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的比例,建立优秀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升入高等职业学校的制度。
下个10年小升初仍然不考试
未来10年,仍然坚持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升初不会考试入学。北京将继续推进高考改革,把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探索开展市属高校本科自主招生试点。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继续推进以会考成绩和职业素养测评结果作为主要录取依据的改革。探索英语听力测试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同时推进高考报名社会化试点。
此外,成人高等教育将探索实行标准化考试和社会化考试结合,文化考试和岗位业绩评价结合,统一录取和自主招生结合的入学方式。
大学将建立更加灵活开放的学习制度,探索建立高等学校学生校际转学制度。
教师住房纳入保障体系
规划纲要对教师待遇给予了关注,要设法提高教师职位的吸引力。纲要提出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完善农村教师工资、职务等倾斜政策和津贴补贴制度。对在远郊区县农村地区长期从教及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纲要特别提出,要研究制定教师住房保障政策,建设专家公寓和青年教师公寓。同时,要落实民办学校教师职务(职称)评定制度,保障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地位。(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