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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评职称抄论文的,没见过抄得这样明目张胆的。”这是许隆洋(化名)对自己的同事、山东省枣庄电视台副台长兼广告中心主任张某抄袭论文一事的评价。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记者收到读者许隆洋的来信称,他经调查发现,张某参评副高级职称的10篇论文,竟然都涉嫌抄袭,有的篇目甚至“通篇连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
记者比照了上述10篇论文与许隆洋提供的原作后发现,被指涉嫌抄袭的10篇论文中,有5篇与别的作者先前在其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内容全部或部分相同,有3篇能在互联网上找到他人更早发表的版本,还有两篇则是从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一本个人专著中选择性摘抄的。
理论上,拿得出手的论文,要么观点独到,要么具有创新价值或者前瞻性,否则即使独立思考并独立写作,也没有太高的价值。如果你在本身就具有一定研究性质的行业工作,那么发表论文也许确实能够证明你的工作能力。可在有些行业里,在笔者看来,却并不一定非得靠论文来证明一个人的业务能力。
没错,世事洞明皆学问,哪怕是清道夫,也不是纯粹的傻干活,一些看似简单的体力劳动,也都有研究的价值。但能将自己手下干的活“洞明”成“学问”,并落实到笔头的人,却不多,也无此必要。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在很多时候,无论你做什么,只要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至于创新什么的,固然值得提倡,但属于锦上添花,不应被视为一种必需。可在目前国内的很多行业中,无论你是做什么的,只要是想评职称,发表论文若干几乎成为必备条件(还有“职称英语”过级),本分工作却因很难拿出“证据”反而可能不被重视。这恐怕就有点本末倒置了。
按照举报人的说法,涉嫌抄袭的张某最近五六年一直担任枣庄电视台广告中心主任,主要业务是拉广告,几乎没有从事新闻报道业务,这被他视为张某不具有能够写就新闻报道方面业务论文能力的证据。可要想在电视台评上职称,就必须发表与新闻报道有关的论文,再加上工作本身就很忙,无法潜心研究思考,就算知道抄袭不好,恐怕也要不得已而为之了。
而且如果没有同事举报,张某抄袭论文的事儿,就无人知晓了吗?抄袭得这么没有“技术含量”,有的篇目甚至“通篇连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将这些论文刊发的杂志社编辑怎么可能分辨不出来?
上述被指抄袭的论文中,有个别篇目被张某用来作为2009年破格评定副高级职称的依据。按理说,山东省播音专业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经验丰富、阅人无数,如此明显的抄袭论文怎么会逃过他们的法眼?
可事实却是,论文已被刊发,张某已被破格提拔。这恐怕只能说明,无论是刊发论文杂志社还是职称评定机构,都在对这种论文抄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许,因为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无论是小学教师,还是田间地头的农业技术员,到处都动辄将论文作为衡量业绩、晋升职称的标准,这显然是不现实的。一刀切的结果,是逼出一批找“捷径者”、造假者,论文肯定会水,水到让人懒得去证伪。于是,学术杂志沦为充斥着抄袭论文的垃圾场,职称评审成为走过场,也似乎成为必然。
抄袭论文大错特错,这没什么好说的,也一点不值得同情,但抄袭论文的事情在学术圈外的领域也在频频发生,而且手段拙劣,影响恶劣,这就不能不引发我们去反思甭管哪行哪业,动辄将论文作为职称晋升、业绩考核标准,是否确有必要了。 尹平平(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