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参考答案解读

2010年09月21日15:2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司法民主 司法主体 选项 司法 宪法发展 保兑行 国家主权豁免 法与道德 水渍险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

 

【万国答案】BC

【解析】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馆舍不得侵犯。应注意,使馆馆舍不可侵犯的表现之一是: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据此,本题中,如果甲国使馆拒不搬迁,乙国不得采取强制的征用搬迁措施,A选项错误。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及供使馆馆长寓所之用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各部分,以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不论其所有权属谁。因此,不在使馆办公区域内的大使官邸也属于使馆馆舍,乙国也不可以采取强制征用搬迁措施,故B选项正确。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领馆馆舍不受侵犯。应注意,领馆馆舍的不可侵犯的表现之一是:领馆馆舍、馆舍设备以及领馆的财产与交通工具一般地应免受任何方式的征用,如接受国确有征用的必要时,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步骤以免妨碍领馆执行职务,并应向派遣国作出迅速、充分及有效的补偿。本题中,乙国为举办世界杯足球赛需要进行城市改建,将甲国领馆区域纳入征用规划范围。乙国已作出了保障外国领馆执行职务的合理安排,并对搬迁领馆给予及时、有效、充分的补偿。因此,在作出上述安排和补偿的情况下,乙国可征用甲国总领馆办公区域,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80.中国人王某定居美国多年,后自愿加入美国国籍,但没有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王某在中国境外,故须向在国外的中国外交代表机关或领事机关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

B。王某无需办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

C。王某具有双重国籍

D。王某已自动退出了中国国籍

【考点】国籍的取得、国籍的丧失

【司法部答案】BD

【万国答案】B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本题中,王某是定居美国多年的中国人,其自愿加入美国国籍,因此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无须办理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的手续。故A选项错误,BD选项正确。如前所述,定居美国的王某加入美国国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他的当前国籍为美国国籍,其并不具有双重国籍,故C选项错误。

8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合同法律适用问题上的法律规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规避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驳回起诉

B。当事人规避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C。如果当事人采用明示约定的方式,则其规避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将为法院所认可

D。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规避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该合同应适用中国法

【考点】法律规避

【司法部答案】BD

【万国答案】BD

【解析】法律规避是指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当事人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民通意见》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者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当事人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该合同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可见,我国在司法实践中主张,法律规避是指规避我国的强制性或禁止性的法律,而非任何法律;而且,当事人规避我国的强制性或禁止性的法律的行为无效,不发生适用外国法的效力,同时,以适用中国法律取而代之。故AC选项错误,BD选项正确。

82.澳门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的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甲公司最终胜诉。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基于这些事实,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分别向广东和上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只有国务院港澳办提供的名单内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才能被澳门法院认可与执行

C。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的,内地法院应先行执行清偿

D。两地法院执行财产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考点】内地与澳门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

【司法部答案】CD

【万国答案】CD

【解析】《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条第1款规定:“在内地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安排》第2条第2款规定:“内地有权受理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安排》第2条第3款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权受理认可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为中级法院,有权执行的法院为初级法院。”本题中,乙公司在广东、上海和澳门均有财产,因此广东、上海、澳门的有关法院对甲公司申请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均有管辖权。由于广东、上海在内地,当甲公司向内地申请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时,乙公司财产所在地的广东和上海的中级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甲公司应当选择向其中一个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不能分别向它们提出。故A选项错误。《安排》第1条规定:“内地人民法院认可和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机构及仲裁员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法规在澳门作出的民商事仲裁裁决,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认可和执行内地仲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在内地作出的民商事仲裁裁决,适用本安排。本安排没有规定的,适用认可和执行地的程序法律规定。”可见,B选项错误。《安排》第3条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分别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申请,也可以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申请的,两地法院都应当依法进行审查。予以认可的,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等执行措施。仲裁地法院应当先进行执行清偿;另一地法院在收到仲裁地法院关于经执行债权未获清偿情况的证明后,可以对申请人未获清偿的部分进行执行清偿。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据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本题中,合同争议由内地一仲裁机构审理,仲裁地在内地,因此当甲公司分别向内地和澳门法院申请执行时,内地法院应先进行执行清偿,C选项正确。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裁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D选项正确。

83.中国人李某定居甲国,后移居乙国,数年后死于癌症,未留遗嘱。李某在中国、乙国分别有住房和存款,李某养子和李某妻子的遗产之争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遗产继承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

B。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乙国法

C。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中国法

D。李某所购房屋的继承应适用房屋所在国的法律

【考点】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司法部答案】BD

   上一页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