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取消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加分引争议

2010年09月06日08:5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村官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部分考生 加分资格 报考公务员 大学生村官 公务员考试 西部计划志愿者 公务员笔试 存废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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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分存废之争

  目前存在的一些不合理的加分项目和分值,“牵连”了公职人员考录中的整个加分政策。

  有学者认为,加分政策利大于弊,治理的方向应主要针对法外加分和加分操作层面的问题。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教师熊传荣认为:“在《公务员法》范围内,加分只要是公开的,就是公平的。”

  熊传荣开设的选修课“国家公务员制度”在武汉大学校内颇受欢迎。他认为,公务员招录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八字方针,“如果加分政策在招考前已经通过政府公开,考生考前都已经知道此项政策,那就是公平的”。

  也有不同意见。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许耀桐教授表示:“对于公务员考录加分,坦率地说我不太赞成。公务员考试是一种职业竞争,职业竞争应该更加体现机会公平。”

  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机会公平就是指,在公务员考录中,对任何人而言报名的门槛都很低,准入标准相同,并且在同一考试面前,起始分数平等。“公务员招录就是职业竞争,职业竞争有自己的特点,单位招录是为了把工作做好,要更考虑考生对岗位的适合程度,而不是其他背景因素。”

  许耀桐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加分分值的大小,而在于是否应该加分。“不能说加20分就是不合理,加5分就合理。合理的分数该加就加,不合理的1分都不加。”

  他表示,针对有工作经历的考生,不一定需要采取加分的方式,也可以另外“照顾”,比如在试卷中,设置能体现工作经验的题目,在面试中,也可以增加这方面的考查,在分数同等的情况下,可以对有工作经验的考生优先录用等。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吴丕一直很关注加分政策的制订与实施情况。他认为,公务员考试一旦加分,就容易出现造假的问题,并可能趋于泛滥。

  在他看来,加分其实就是搞特殊化。“针对特殊人群可以用其他办法进行照顾,而不一定要采取考试加分的方法,比如设置一些特殊的岗位进行另外招考。在考试层面上还是要让考生平等。”吴丕说。

  “昨晚到四川人事考试网浏览了一会儿,看到内江市关于2009年下半年的公务员考试加分的名单。”网友“雨农”在他的新浪博客中写道,“隆昌的乡镇公务员招聘的是29人,考试的人上千,而这上千人中,有110人左右享受政策性加分,加分还是折合后直接加分的。……那么其他的考生只有陪考的命了。” 那么,公务员考试加分对招录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呢?

  中国青年报记者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2010年上半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笔试成绩册》,对表格中“区直部门(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不大于1比5的比例)”一栏的考生情况进行了统计:在公示的1217名排名靠前的考生中,有519人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加分,比例达到了42.64%%。在编号为“107001”的职位上(自治区商务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宁夏分会办公室阿拉伯语翻译),入围公示的9名考生全部获得了10分的加分。

  “如果那个岗位只招一个人,别的考生可以不用考了。”当得知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公务员考试加分最高达20分时,已经考上国家公务员的王宇(化名)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公务员考试是很难的,笔试分数本来就很难拉开差距,如果加20分,即使面试分数很高也很难补回来。一旦所报岗位有人加这么高的分,别的考生就没有机会了。”

  今年1月,在四川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已经结束,成绩尚未公布之时,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

  该文件规定,对“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至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予以加分。加分标准是: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

  根据文件表述,报考县(市、区)和乡镇党政机关公务员的考生,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这一规定引来其他考生的不满,被指“无上限加分”。“无上限加分是对考试权威和公平竞争的挑战。无上限的加分,势必影响到考试的权威和公平。”一名网友在人民网强国社区发帖感叹道。

  同时,由于此种加分采取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有网友认为,“加4分相当于笔试成绩加11.4分,加7分相当于笔试成绩加20分,加10分相当于笔试成绩加28.5分”,“公务员考试的笔试成绩一般相差不大。如果‘村官’在折合后加分,会有绝对的竞争优势。‘村官’的队伍十分庞大,公招的人数相对较少,社会考生和应届毕业生将很难与‘村官’竞争”。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一位李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招考公告是去年年底发的,4号文件是在今年年初发的,社会反响很大。尤其对于那些不是“一村一大”、但是也是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考生来说,他们觉得很不公平。

  据该李姓工作人员介绍,去年下半年四川省省级机关没有招考,因此由各市(州)自行发布招考公告。最后,公务员管理处本着有利于稳定和有序工作的原则,根据公告和4号文件,由市(州)自行负责处理。据她了解,基本上各市(州)都是按照原来的公告来执行的,因为公告已经在网上先公布了,更具有公信度,“无上限加分”没有成为现实。

  除加分分值可能引发争议外,一些省份规定的加分计算方式也较为复杂。大部分省份采取直接在笔试成绩上加上规定的固定分值的方法,但由于公务员考试的笔试成绩是由几个科目按一定比例折合算出的,因此“折合前”加分和“折合后”加分的两种算法会使分值差距拉大许多。

  例如湖南省规定,2008年经省里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级以上机关的,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的,折算后笔试总成绩加7分。

  湖南省公务员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是: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此种算法,总成绩加5分就相当于卷面成绩多考10分,总成绩加7分相当于卷面成绩多考14分。

  安徽省则采取了折合前加分的方法,规定对于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2.5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合成前在每科成绩上各加2分”。

  也有按百分比加分的,比如福建省规定,“少数民族报考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其笔试总成绩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海南省规定,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综合成绩的5%%给予加分。

  “不明白加分的计算规则,这会让考生对接下来的每一环操作备感担忧。”有网友如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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