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2月16日开始。市教委昨天发布2008年高考报名工作通知。2008年,除本市寄宿制高中录取的不迁户口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外,在沪借考的外省市生源考生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口处理规定处理。
据悉,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为:具有上海市户籍的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报考者;具有上海市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为:持有效期一年(含一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子女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报名时该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持有上海市蓝印户口的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本市寄宿制高中计划内招收的外省市户籍生源应届和2007届毕业生等。(张骞 李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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