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厅“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2016-08-24 12:23:31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江苏省文化厅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十三五.文化改革.专项规划,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保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出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和政府财力的增长相适应。各级财政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支持力度,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优先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加大对文化数字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江苏艺术基金的作用,加大对舞台艺术生产和美术创作的支持,鼓励创作生产精品力作。依法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资金投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继续安排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重点用于省级及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库房的保护、维修、安防等。推动设立江苏省文化走出去项目扶持资金,每年度评选优秀项目并予以补贴或奖励,鼓励省内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社会力量赴国外及我港澳台地区开展展演、展览和展销活动,提升江苏文化国际影响力。继续安排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地方重大、特色文化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民间资本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相关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入文化领域。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投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支持创意性、先导性、带动性强的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第二节 完善文化经济政策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对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相关文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总量。落实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政策,加大金融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江苏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文化产业信用担保制度和文化类无形资产评估、质押和交易制度,形成文化产业投融资信息共享机制。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保障非公有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出台推动扩大文化消费的相关政策,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有效增长。争取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合作设立、苏豪控股集团管理的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的支持,推动更多的文化企业参与实施“一带一路”重点项目。

第三节 创新文化体制机制

通过改革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解放和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许可实施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盘活国有文化资源,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社会和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鼓励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文化资源在全省范围内流动。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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