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 2016-08-24 11:53:18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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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动文化体制改革机制创新

(一)健全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

建立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效能为中心,不断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企、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好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严格主管主办制度,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企业行业协会与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包括下属单位)脱钩。建立协调有序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推进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推动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明确出资人职责,推动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研究制定国有文化企业综合效益考核体系,落实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薪酬管理等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完善现代流通体制,构建统一、高效、便捷的文化市场管理网络。

(二)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管理机制

建立省、市、县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强化对工作方案、财政保障、人才保障等重大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继续在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保障、服务供给、考核评价等机制的改革创新方面积极探索,持续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长效运行机制。加强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管理运营,推动资源整合和跨部门项目合作,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深化国有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形成有效运行机制。推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艺术院校。继续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形成多种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全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绩效工资制度。创新基层公共文化管理机制,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推广居民、村民评议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引导城市社区居民和村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在现有总量内,合理配备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

(三)持续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

加快培育自主经营、富有活力的文化市场主体,深化文艺院团、广播影视、新闻媒体等单位管理体制经营机制改革,积极推进福建日报社剥离经营性资产,组建传媒集团公司。推动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发行放映等领域已转制单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全面完成省属文化企业股份制、公司制改造,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加快电影院线和数字电影院(城)建设,壮大国有电影院线实力。完善省级主要新闻单位采编播人事管理制度,推进新闻媒体采编与经营分开。围绕做大做强主流媒体这一重点,积极培育综合性传媒集团。积极推动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传播节目服务以及对外专项出版业务的企业开展特殊管理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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