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

发布时间: 2016-08-24 11:53:18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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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

(一)推动文艺精品创作

继续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鼓励创新创优,推出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和福建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品力作。组织开展福建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实施“福建濒危剧种曲种抢救工程”,加强对地方戏剧的保护研究。整理优秀传统戏曲作品,扶持一批地方戏曲重点院团,培养一批潜心钻研、德艺双馨的创作表演人才,推出一批珍贵的地方戏曲史料及作品。加大扶持力度,重点加强闽派批评、闽派诗歌、闽派文学创作,实施闽版出版物精品工程、福建影视精品工程、重点报刊内容建设工程和福建网络文艺精品工程。策划实施纪念建党100周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作品选题工作。积极培育、选送和推介优秀作品参加国家“五个一工程”和文化部文华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等国家级奖项评选,力争有更多的好作品获得全国性表彰。组织文化系统艺术单位“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开展采风创作、结对帮扶、慰问演出等活动。积极举办各类艺术活动,推动福建文艺“走出去”。实施获奖优秀作品巡展巡演系列活动,发挥精品力作的社会示范效应,打响福建文化的知名度。推动武夷山、厦门、泰宁、土楼、三坊七巷等重点旅游目的地城市和景区创作文化旅游演艺精品,并开展常态化商业演出。推动闽台两岸演艺企业携手打造优质演出剧目,加强在传统戏剧、民谣、舞蹈、编剧、导演、剧院管理等方面交流合作。

(二)打响福建文化品牌

挖掘、整理、研究福建特色文化资源,重点挖掘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朱子文化、船政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福建书院文化、畲族文化、闽都文化和陈靖姑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鼓励以文学、戏剧、影视、美术、创意设计等艺术形式创作凸显福建本土文化的优秀作品。推进文学艺术精品创作工程,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文艺闽军”,提高福建文化影响力。实施福建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程、福建文脉延续工程、海上丝绸之路文艺创作工程、福建戏曲(剧)繁荣工程和福建青年文艺人才培养工程,推动闽派文论、诗歌、小说、戏曲(剧)、翻译、美术振兴。支持创作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展现福建特色、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品牌出版物和广播电视品牌栏目。重点实施品牌刊社培育扶持计划和广播电视品牌栏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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