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二

发布时间: 2016-05-26 14:17:18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民航局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意见,航空业,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促进就业,指导思想

重在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好的指导意见仅仅是开始,更重要、更艰难的是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与执行。未来,需要各相关部门、各级政府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配套政策和实际行动落实《意见》的统一部署。

《意见》中涉及民航局的职责、任务和分工较重。需要全行业在充分研究和学习《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局党组“一二三三四”总体工作思路,以践行发展“为了人民的理念”、推动通用航空与运输航空“两翼齐飞”为目标,制定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主动地推进《意见》的职责分工要求,包括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规章、标准的修订,完善通用机场建设标准与分类分级管理,推进通用航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专项资金对通用机场建设与运营、新兴通用航空经营业务的支持政策,补齐空域使用、适航审定等短板,支持通用航空专业技术人才与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式的升级完善。

在落实《意见》过程中,民航局还有不少配合与协作工作,如配合《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定》等法规、标准的修订,推动、配合全国低空空域划设方案及改革时间表、政府购买通用航空服务、制造业转型升级与产业集聚等有利于通用航空发展的政策尽快出台,以及与各方协作加强空防安全等各项工作。

《意见》的出台,打开了我国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战略窗口期,这是行业内外多年努力的成果。落实《意见》有大量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无论是培育市场、建设机场、升级产业、开放空域还是强化监管,均非一日之功,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但国家、社会、老百姓对发展通用航空的愿望是迫切的,通用航空的发展时不我待,也需要立竿见影、立说力行的主动作为。战略窗口期并非无限期,我们应当紧紧抓住“十三五”的关键五年,积极推进通用航空建立规模化、可持续发展的人才队伍、基础设施、保障体系,以十年时间推动通用航空在应用领域、产业规模以及与其它现代产业深度融合方面获得突破,为我国通用航空发展闯出一条新路来。

深度一:《意见》出台的背景的专题解读

通用航空的“民用、民间、民资、民营”特点突出, 2015年底我国共有281家通用航空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平均每家企业雇员不足50人、机队规模不足7架。通用航空业的准入门槛、投资体量和技术门槛相对较低,是交通运输行业中最适合民间投资的领域。

当前我国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关键攻关阶段,既需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资源配置,为长期经济发展培育新动能、形成新结构,又需要通过新领域投资增量对冲“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过程中的短期压力。通用航空发展潜力较大,是生产方式、交通方式和消费方式改造升级的重要工具与载体,同时在通用航空业规模化、产业化、基础设施普及化初期中可以快速带动投资,拉动民间投资、促进就业,因此成为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背景下,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选项。

通用航空是一个国家各部委、民航业、航空工业、各级地方政府、投资界、转型企业和消费者形成普遍发展共识的领域,也是我国各产业中相对落后的一个,具备较大的潜力。在交通运输领域,我国的公路、铁路、港口、内河、汽车产销量、船舶制造吨位均已在全球居于领先地位,通用航空业却相对落后。我国人均通用航空飞行量和人均通用航空器拥有率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9%和3%,通用航空器保有量在全球排名在15名之外,通用航空机队中进口航空器比例高达79%,新增通用航空器的国产比例仅为6.6%。这种落后状态从另一个角度,正说明我国通用航空具备的发展潜力。

2012年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民航业定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战略产业”。本次《意见》正式将通用航空业确定为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其对通用航空业的定位,体现了国家对航空运输业与通用航空业”两翼齐飞“的基本判断与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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