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二

发布时间: 2016-05-26 14:17:18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民航局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意见,航空业,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促进就业,指导思想

凝心聚力创新思维 共同推进低空经济的繁荣

在我国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攻坚的背景下,通用航空业以其产业链条长、服务领域广、带动作用强等特点,成为国家促进消费、带动投资、推动转型的重要选项。2016年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通用航空业确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通用航空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相关政策措施。这是建国以来国务院办公厅首次从国家战略层面对通用航空业发展提出指导意见,《意见》将成为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指导我国通用航空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文件。

改革思路

树立全局观念,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认识通用航空业。《意见》首次提出“通用航空业”的概念,立足产业链整体发展,打破行业藩篱与区域桎梏,改变以往由单一部门、局部区域推动通用航空发展的局面。《意见》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方式做大增量、优化结构,同时以结构性改革的思路推动空域、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的均衡投入,以规划与政策引导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军民融合发展、通用航空与运输航空统筹发展。

打破思维禁锢,突破约束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条条框框。《意见》提出强化通用航空交通服务,研究建立通用机场升级转换为运输机场的机制,打破了通用航空与运输航空、通用机场与运输机场之间不可逾越的界限,摈弃了大城市和枢纽机场等土地、空域资源紧缺区域不应建设通用机场的零和观念。《意见》鼓励共享、提倡开放,推动空域灵活使用、通用机场对社会开放、行政区域之间共建共用通用机场,要求深化“引进来”、“走出去”的国际合作。《意见》摈弃了通用航空企业散、乱、缺乏自律的旧观念,强调推行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来规范市场秩序。

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制约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针对通用航空“上天”和“落地”两大痛点,《意见》大幅提高低空空域开放范围,明确提出监视空域、报告空域无缝衔接。《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建成500个以上通用机场,有效缓解适用机场缺乏的短板。针对高运营成本制约通用航空业规模扩大的问题,《意见》提出多项简政放权措施,减少企业审批方面的时间和成本投入,《意见》还提出合理确定通用机场建设标准,节约投资、降低使用成本。此外,《意见》关于提高国产化通用航空器的产品支持与综合保障服务能力、加大资金支持和强化人才培养等措施都将有效降低企业经营的要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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