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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林业生态示范项目
包括国家储备林项目和防沙治沙项目。
国家储备林项目区为: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云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防沙治沙项目区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及新疆兵团。
主要内容为营造林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内容为:结合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和省级国家储备林规划,主要采取人工造林、现有林改培等集约经营措施,着力培育中短周期速丰林、大径级用材林和珍稀树种。营造林必须采用省级以上审定认定的2年生以上良种壮苗。人工造林投入标准不低于2000元/亩,现有林改培投入标准不低于1000元/亩,单个地块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300亩。项目申报要编制3年总体规划,批复后分3年建设完成,每年根据建设任务安排投资。
——防沙治沙项目建设内容为:结合全国防沙治沙规划重点区域,主要采取人工造林(草)、封山育林(草)、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固沙等措施,治理水土流失,建立防风固沙体系。单个地块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300亩,投入标准根据营造林工程实际合理确定。
(二)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
结合全国优势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油茶、核桃等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发展适于当地生长并具有比较优势的经济林树种。
主要内容包括木本油料、林下经济、干鲜果品等名特优经济林示范建设。其中:
——木本油料示范项目:重点加强油茶、核桃、油橄榄、油用牡丹、长柄扁桃等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区相对集中连片,突出高标准示范,营造林必须采用省级以上审定认定的2年生以上良种壮苗,并应用配套丰产栽培技术,加强抚育管理。油茶基地建设要参照《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油茶高产栽培示范园建设指南>和<油茶低产林改造示范园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规字【2012】226号),其他木本油料要参考执行。
——林下资源开发利用:在不影响林木正常生长情况下,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发展林参、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业,提高林地综合效益。
——区域特色优势经济林基地建设:在适宜地区,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榛子、香榧、枸杞、红枣等干鲜果品以及竹笋等森林食品,建设高产高效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