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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覆盖的逻辑下,审计是反腐利器
《意见》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首次提出了审计全覆盖的概念。孙宝厚介绍说,全覆盖是指,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
这意味着,有的人可能并不是公职人员,有的部门不是政府部门,但只要使用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都有可能被审计。
比如,一个项目的负责人,尽管不是公职人员,但因为他负责的项目中,有国有资产或国有资源,那么他也可能成为被审计的对象。
孙宝厚说,国家审计将覆盖所有公共资金和机构,监督领域涉及经济社会运转的各个环节,最有条件发现国家资金、资产或资源被侵害,所以能够及时有效地发现违法违纪案件线索。
除了全覆盖的反腐优势外,崔振龙认为,通过对近年来审计发现案件线索的分析,《意见》还提出,要对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贷款发放和证券交易、国有资产股权转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6个腐败高发领域,加大审计力度,揭露其中可能存在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内幕交易等问题,促进廉洁政府的建设。
2008年以来,我国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6年多来,全国审计机关共审计领导干部22多万人次,查出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1000多亿元,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有2580多人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重要手段。
《意见》也着重提到要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孙宝厚说,未来,审计机关还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特别要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尽责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同时依法依纪,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受到监督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