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4年03月18日16:1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济南 土地利用 规划

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在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区的基础上,根据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并与相关规划充分协调,划定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一、允许建设区

根据规划期内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并与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充分协调,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规模边界以内区域为允许建设区,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县(市、区)、重要镇区建设用地规模范围以及200公顷以上的大中型独立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土地总面积为128187公顷,其中现状建设用地面积 119460公顷,规划到2020年增加建设用地8727公顷。

二、有条件建设区

为了适应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结合相关规划,按照一定比例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扩展边界与规模边界之间的区域为有条件建设区,土地总面积为13663公顷。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以及满足《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规定程度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三、禁止建设区

根据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在与相关规划相协调的基础上划定禁建边界。禁建边界以内区域为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河流的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土地总面积为182320公顷。

四、限制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形成限制建设区,土地总面积为475681公顷。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

一、 允许建设区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二)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扩展用地新空间。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四)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一)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二)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禁止建设区

(一)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逐步清退区内现有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用地。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四、限制建设区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二)区内禁止建设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大中型工矿以及纳入允许建设区范围内的重要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七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第一节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及发展定位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集中在北部黄河和南部山区之间的适宜建设区域,向东扩展至市区边界,向西南扩展至长清城区,面积为102200公顷。用地发展方向在现状城区用地的基础上,主要向东西两翼拓展。

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心城区未来发展中,应进一步提高城市的区域综合服务功能,扩大经济规模,增强综合实力,提升中心城区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强化吸引力和辐射力,建设宜业宜居的现代化省会城市。

第二节 中心城区人口及用地规模

一、人口规模

预测至2020年,中心城区户籍人口将由2005年的238万人增至340万人左右,暂住半年以上人口将由2005年的52万人增至90万人左右。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将由2005年的290万人增至430万人左右。

二、用地规模及范围

规划确定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至巨野河,南至南部山区控制线,西至济西铁路编组站,北至济青高速公路连接线区域,以及长清区文昌街道、平安街道、崮云湖街道的部分区域。2005年,中心城区现状建设用地367平方公里,规划至2020年,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为95平方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1000公顷以内。

第三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按照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充分考虑中心城区未来用地发展时序,结合城市规划中心城区用地规划方案,制定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措施。

一、允许建设区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内区域为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总面积为41000公顷,其中现状建设用地面积36695公顷,规划增加建设用地面积4305公顷。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市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统筹增量与存量土地,优先利用闲置地、空闲地、低效用地以及旧城、旧矿用地,有序推进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充分挖掘和综合利用各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限制区内农村居民点新增规模,鼓励更新改造,逐步与城市功能相协调。

二、有条件建设区

中心城区规模边界与扩展边界之间的区域为中心城区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为5527公顷。在不突破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以用于允许建设区的布局调整。

三、限制建设区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边界内,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之外的区域为限制建设区,总面积为55673公顷。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除必要的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外,原则上禁止其他非农建设活动。

中心城区管制分区管制规则同全市管制分区管制规则。

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工程

以北部、东部平原和沿黄河地区为主,全市确定9个基本农田集中区建设工程实施区域,分别为黄河北基本农田集中区、章丘北部—历城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章丘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沿黄基本农田集中区、历程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长清中南基本农田集中区、平阴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平阴中部基本农田集中区、平阴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

加大对9个基本农田集中区的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集中区建设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注重质量,提高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达到“田成方、路相连、渠相通、旱涝保收”的要求。重点改善基本农田集中区和重点建设区的农田灌溉设施,不断提高耕地地力,引导提高区内耕地比重,促进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的改善。加大基本农田集中区内的耕地整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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