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改院:以破题"六个统一"为抓手推进海南可持续增长

2014年02月11日10:3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中改院 海南 可持续增长 生态环境 土地资源 生态红线

三、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1.下大力气保护好生态资源环境

海南的生态环境虽好却脆弱,一旦破坏不可逆转,将对国际旅游岛建设带来致命而长远的伤害。有三件事情必须关注:

(1)海南雾霾天气。“海口、三亚出现少有的雾霾天气”,成为一些网站的重要新闻。例如,新华网大标题“海口遭遇雾霾天气”;中新网“三亚出现少见雾霾天气”。根据《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13年12月,海口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58.1%(18天),轻度污染天数32.3%(10天),中度污染天数9.7%(3天),而8月份、9月份、11月份,海口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00%。

(2)海域岸线生态环境破坏。从南向北,海南东海岸300多公里优质海岸线已基本被开发商圈地完毕 。一是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缺乏长远规划,岸线资源存在过度开发,岸线资源的稀缺性价值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二是已经开发的岸线资源过多地被酒店、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占用,许多岸线资源成为排他性的营利性工具。海南岛岸线资源与中部山区热带雨林资源是我省拥有的极为稀缺的两大优势资源,是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根本性优势和潜力所在。能否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好岸线资源,关系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成败。

(3)填海牟利的“新造地运动”。目前,填海成本每亩10-20万元,之后上千万元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再以“海景房”为卖点,每平方米几万元卖给购房户 。开发商仅仅需付出获得海域使用权的成本,而目前国家对此还没有评估价值。早在2010年,已经出现 “人工岛”等项目争相报批的同质化倾向。海南正在建设的大型填海项目已多达10个,多在2009-2011年申请报批,海南的海景资源已经被瓜分完毕 。填海造地趋势加快,从生态环境保护来看,单个填海项目环境评价合格,但形成规模后,对海岸带和近岸海域环境肯定会造成长远影响。

2.率先划定生态红线

明确全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空间布局。根据水源涵养区保护、水土保持和防风固沙、保证全省城乡水资源安全目标,划定全岛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红线。通过地方立法实施生态红线区控制,协调经济发展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关系,确保生态功能区划先行,把生态保护作为重要政绩,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生态保护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3.加快建立产业准入、提升、退出机制

严格执行产业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出台产业环境准入政策,制定凡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有市场、有规模、有效益,禁止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项目和列入国家淘汰产品目录的项目进入,确保新上产业项目不放松环保要求、承接产业转移不降低环保门槛、扩大产业规模不增加排放总量。

4.加快建立资源产权制度

对全省域范围内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矿产等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行矿产资源严格审批制度,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的集中管理。不再审批新增金、钼、钛等矿产资源开采权。

5.加快推进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试点

尽快出台排污权和碳交易试点方案,出台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形成“谁污染谁付费、谁减排谁受益”的市场体系,颁布城镇生活垃圾收费管理办法,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6.探索开展资源环境税试点

积极争取海南先行开展资源环境税试点;利用海南特区立法权,研究出台《海南环境税征收条例》;在海南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以此作为建立“环保专项基金”的重要来源。

7.探索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新体制

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中转、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建立“农户—村组保洁员—乡村环保合作社”的农村环保自治体系和“以市(县)为主、省级补贴、镇村分担、农民自治”的运行机制;成立农村环保投资公司,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期投融资平台;引进企业投资,形成“企业+养殖户”、“环境治理+资源利用”模式。

8.推进环保管理体制改革

成立省、市(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生态环境治理协调机制,省、市(县)两级每年确定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将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作为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内容;率先建立环保“大部门制”,整合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环境行政权,统一集中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实行“一票否决”制。

(执笔:夏锋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海南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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