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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或从初次分配“提低”突破
□本报记者 丁冰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从权威人士处获悉,把初次分配放在重要位置、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将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突破点,有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出台相关措施。
今年初发布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间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目前,财政部正抓紧落实上述要求。
“提低”或率先突破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说,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主线是“提低、扩中、控高”。目前“提低”可能推进更快一些,这方面共识更多,阻力较小。如能在“提低”方面有新进展,对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逐步缩小收入和财富的不合理差距,将发挥很大作用。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表示,目前决策层在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方面的改革已有框架。初次分配要向中低收入人群倾斜,缩小地区、行业、个人之间差距。
对“提低”具体方案,专家认为,首先,需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城乡居民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各项标准的提高。其次,应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争取对现行养老金“双轨制”有所突破。另外,应合理适时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会低保标准,建立并逐步健全劳动密集型行业低收入劳动者工资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继续抓好农民增收工作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日前首次公开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总报告全文。业内人士表示,报告提出,设立“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这正是着眼于城乡居民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完善。
苏海南说,目前初次分配领域的分配起点、分配过程不公平问题很多,导致分配结果很不合理,这使二次分配调节初次分配结果的压力很大。由于我国现在还没有建立起全面的居民收入信息系统,政府对初次分配结果的真实情况难以搞清楚,在此基础上,二次分配只能调节初次分配的部分结果,更调节不了初次分配的起点、过程的不公平。当务之急是在初次分配中进一步健全分配规则,抓好落实,以保证初次分配的起点公平,分配过程逐步规范,从而使分配结果相对趋向合理。二次分配则通过健全制度加大对初次分配结果不合理部分的调节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