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个中央部门单位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全文)

2013年06月24日14:0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预算执行 部门预算 人口计生委 药具管理 核与辐射 灌溉排水 理财产品 监督性监测

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文化部本级和所属信息中心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文化部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483 452.69万元,文化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86 245.8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97 206.8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文化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03 457.1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2.0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919.89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 71 840.73万元。上述问题对文化部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2012年,部本级在部门预算中,编列非所属单位国际儒学联合会项目预算80万元和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项目预算420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在“外事工作经费”和“政府主导文化交流”项目中向地方文化部门拨付补贴270万元。

3. 2012年,部本级在2个专项中列支与项目预算内容不符的支出共计142.64万元;在2个项目经费中列支1352.05万元用于弥补基本支出;在会议费中列支机场贵宾室服务费等其他费用83.56万元。

4. 2012年,部本级在“繁荣文艺创作—歌曲创作”项目中以“历届全国声乐比赛获奖歌手宣传推广演出活动”名义列支100万元,实际是以邀请国外交响乐团演出为主,只有少数获奖歌手参加演出。

5. 2012年,部本级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支出2172.49万元、所属信息中心项目采购支出472.39万元,均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6. 2012年底,部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收到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的2000万元直接拨付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计列支出。截至2013年2月底,上述资金仍未支出。

7. 2012年,部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会议费预算资金26.33万元拨付中国软件测评中心等3家单位,全部计列支出。截至2013年2月底,上述3家单位均未支出以上会议费。

8. 2012年,部本级有4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31个会议超标准列支795.51万元。

9. 2012年,部本级的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4.92万元。

此外,部本级在年初预算中,未将“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专项资金1500万元和“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专项资金600万元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截至2013年2月底,部本级在海外购建设立的于2002年至2008年相继竣工的6个文化中心尚未进行竣工决算,涉及投资总额为70301万元。

2. 2012年,部本级将10个会议的197.7万元转嫁给其他单位。

3. 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共签订6份合同,金额为282.03万元,其招标文件发出日与投标文件截止日的间隔时间最短仅为1天,最长仅为10天;邀请招标的评标工作全部由该中心工作人员担任评委,未邀请外部专家评审。

4. 2012年,所属信息中心将部本级拨付的40万元课题费和20万元“内容审查服务费”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导致决算(草案)少计收入60万元。

5. 2012年,所属艺术服务中心在举办“第四届当代中国画学术论坛系列活动”中,将收取的承办费1000万元放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导致决算(草案)少计收入1000万元。

此外,2012年,部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会议16个;部本级的8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编制非预算单位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对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执行;对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今后应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按照实际支出调整会计账目和本级决算(草案);对未进行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对所属信息中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所属信息中心和艺术服务中心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出国费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从严控制项目开支范围,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文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认真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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