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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承装(修、试)企业出租、出借许可证
■湖南昌达输变电建设有限公司出借承装(修、试)资质。该公
司与赵胜德等项目部(施工队)负责人签订《工程承包责任书》,明
确施工队负责人负责工程的联系承包,签订施工合同,履行施工合同
范围内所有条款的落实。湖南昌达输变电建设有限公司以按年包干的
形式收取管理费。
■湖南省湘乡输变电建设有限公司向个人出租出借许可证。该公
司与邬兴伟、王若良等人签订岗位职责合同书,约定向邬兴伟等人提
供公司有关证书、合同印章、财务专用章等;邬兴伟自行办理施工合
同,承担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事故的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并向公司每
8
年缴纳四万元管理费。
专栏6
个人挂靠借用许可证投标、违规承接工程
■张小五以四川输变电工程公司分公司的方式借用该公司许可证
承接工程。张小五以该公司的名义和许可证承接了500 千伏南桥变-
泗泾变双回路开断环入市西南变工程。张小五非四川输变电工程公司
员工,与四川输变电工程公司无人事和劳动工资关系,所有业务由张
小五独立承接,所得收入为张小五所有,施工人员由张小五自行聘请,
人员工资等成本由张小五自行承担,每年上交四川输变电工程公司管
理费用25 万元左右。
■陈忠友以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项目部的名义,借用该公司的许
可证承揽了贵州10 千伏及以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思南县十一标
段。
■黄楚平、王健等借用湖南恒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装(修、
试)许可证承揽工程。黄楚平等人与湖南恒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工程承包责任书》,该公司任命其为项目部施工队负责人,明
确施工队负责人负责工程的联系承包,签订施工合同,履行施工合同
范围内所有条款的落实,并按年包干的形式向该公司上交管理费。
(五)承装(修、试)企业将工程违规分包给无证企业
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16 家承装(修、试)企业
(名单见附表2)违反许可证制度,将承包的承装(修、试)
业务分包给无证企业承担。
专栏7
■江西省水电工程局将锦屏二级电站—乐山变500kV 线路工程第
9
一标段部分工程施工分包给无证企业安徽省联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送变电工程公司在乌鲁木齐-五彩湾双回750kV 输电线路
工程施工中未认真执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将部分电
力施工项目分包给无证企业巢湖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施工。
专栏8
■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将工程违规分包给无证企业。2011
年8 月,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达公司)中标承揽
大唐(朝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北票小塔子风电场66 千伏送出线路工
程,正达公司将工程组塔、架线等主体施工分包给朝阳正义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义公司),并要求正义公司负责临时占地征用、
提供机械车辆设备及燃料等。正义公司在工程施工期间未取得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正义公司又将组塔和架线等主体工程再
次分包给无证企业河北省松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河北省松源建筑劳
务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人员高处坠落摔伤事故,且未能
及时妥善处理。
电力监管机构对朝阳正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违反许可制度分包工
程依法给予警告、罚款12812 元、没收违法所得15 万元等行政处罚;
对朝阳正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无证施工以及违反许可制度分包工程
依法给予警告、罚款3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 万元等行政处罚;对
河北省松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无证施工等问题依法给予警告、罚款
20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 万元等行政处罚,列入施工企业黑名单并
通报相关电力企业。
(六)承装(修、试)企业违反许可制度的其他问题
部分承装(修、试)企业存在跨区作业未按照规定向当
地电力监管机构报告(名单见附表3)、设立分公司未按照规
定向电力监管机构备案,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许可证等问
题。
专栏9
部分企业未进行跨区作业报告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承揽唐山罗屯
220 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施工,未向电力监管机构进行跨区作业报
告。
■山西省电力公司送变电工程公司、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吉林省
送变电工程公司分别承揽承德西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承德西至平安城
线路工程,未向当地电力监管机构进行跨区作业报告。
■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承揽溪洛渡右岸电站送电广东±500kV 同
塔双回直流输电线路第10 标段工程,未向电力监管机构进行跨区作
业报告。
专栏10
部分企业未进行分公司备案
■北京送变电公司设立深圳分公司、山东送变电工程公司设立广
东分公司、贵州送变电工程公司设立海南分公司等,未按照规定向分
公司所在地的电力监管机构申请备案。
■保定吉达电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线路安装分公司、变电安装分
公司未按规定向总公司所在地的电力监管机构申请备案。
专栏11
个别企业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电力监管机构根据群众反映,查处了江苏省高邮市飞翔电气工
程有限公司采取欺骗手段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问题。
该公司于2008 年4 月30 日取得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经调查,其申报材料列名的10 个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中有5 人不是
该公司员工,提供的在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16 人中有15 人不
是该公司员工。电力监管机构依法撤销该公司许可,3 年内不再受理
其许可申请,并处以1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