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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4
广州新领事馆区落子南沙
在南沙新区803平方公里的土地,一个更加开放的特区即将破壳而出。
《规划》提出,南沙新区要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推进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携手港澳台深化国际经贸合作,建设与东盟、印度洋周边国家、英联邦国家和葡语系国家在投资贸易、文化旅游、临港经济等领域合作的重要平台,拓展与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的国际经贸合作,构建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规划》甚至明确给南沙新区下了这样的任务:营造相互包容、彼此尊重、和谐相处的城市文化氛围,吸引国际组织、知名机构进驻。规划建设广州新领事馆区。在国家主管部门的总体统筹和规划下,积极主办或承办大型国际性会议以及商业旅游、展览、论坛、体育赛事和大型文化活动等对外交流事项,携手港澳共建多功能、高层次的国际交流平台,建设我国南方重要的对外开放窗口。
亮点5
围填海计划指标给予倾斜
可以预见,南山新区的未来开发,将大打“海洋经济牌”。
《规划》提出,依托南沙新区丰富的海洋科技资源,吸引内地与港澳各类涉海科研资源在南沙集聚,推进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开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高我国海洋综合利用能力。
对此,国家层面赋予南沙新区在海洋管理领域的先行先试权,包括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探索建立海域使用二级市场;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不破坏海岸带、海域和海洋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围填海计划,统筹海岛保护、开发与建设;对重大项目用海的围填海计划指标给予倾斜。
此外,允许南沙新区对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区域按照相关政策依法申请使用海域,优化申报程序,探索用海管理与用地、供地管理衔接试点。
围填海计划指标给予倾斜意味深远。南沙陆域面积虽然超过800平方公里,但伴随市场资源的集聚,土地瓶颈迟早会遇到。
“对于珠三角这样人地矛盾突出的地区,大规模的填海造地有其必要性。目前广深的城市人均用地面积大概只有0.2亩,远低于联合国人均用地标准。”省地质调查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室主任支兵发说,“现在的问题是怎么科学地填海,怎样将其影响降到最小。”
有观察人士认为,填海带来的生态影响不容忽视,但填海用地带来的规划整合难度小,规划控制执行力强,很容易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规划建设。
亮点6
试点建设用地审批改革
伴随南沙工业化、城市化的高速推进,土地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结构调整压力凸显。记者看到,《规划》推出一系列土地管理政策创新破解难题。
政策优惠包括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土地管理改革综合试点。在符合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国家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根据南沙新区建设实际,给予适当倾斜;在南沙新区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强化规划实施的动态管理。
同时,紧紧抓住建设用地审批这个“牛鼻子”,支持南沙新区开展建设用地审批改革试点,形成试点方案后报国土资源部同意后实施。
目前,南沙新区既有城市建制,又有农村建制,拥有一定量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对此,《规划》提出,南沙新区经国务院批准调整用地规模涉及减少耕地和基本农田,必须进行占补平衡和补划。但这一调整可放在全省范围内平衡,确保广东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即可。
此外,《规划》提出,在保障河口地区泄洪纳潮安全和不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依法适当围填水域,科学合理有序利用滩涂资源。
亮点7
探索特定地块租赁开发
金融业历来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未来数年,南沙新区有望强化区域金融中心地位。
《规划》提出,根据南沙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南沙新区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强粤港澳金融合作,稳妥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外汇管理等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南沙新区在内地金融业逐步扩大对港澳开放的过程中先行先试。
同时,支持港澳金融机构根据CEPA优惠措施及相关法规规定,在南沙新区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鼓励和支持在南沙新区新设金融机构,开办期货交易、信用保险、融资租赁、信托投资等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鼓励港澳保险经纪公司在南沙新区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
在CEPA框架下,南沙新区将深入探索港澳人士参与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形式和途径,研究建立南沙新区开发高级顾问机构。
此外,争取在外资进入门槛、股权比例、业务领域、市场范围等方面对港澳开放,实现与港澳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探索特定地块租赁开发、商业机构独资和合资合作开发等多种合作形式,研究港澳市场主体参与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便利化投资机制,共同设立重点合作园区开发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