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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政策着力点
——着力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优化货币政策目标体系,更加突出和重视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目标。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完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丰富金融宏观调控工具和手段。
——着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通过健全金融机构体系和市场体系、增强金融服务能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持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支持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推动节能减排。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促进低碳金融发展。
——着力促进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发挥利率、汇率和外汇管理等金融政策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重点支持扩大国内消费需求,促进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局面。支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逐步改变贸易不平衡状况。完善资本流出入均衡管理,便利企业和个人境外投资。
——着力深化金融关键领域的改革。逐步解决阻碍金融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
——着力促进金融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为根本目的,鼓励和加强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通过调整监管者功能定位、发展机构投资者和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促进金融创新。动态把握金融创新的界限,把防范风险贯穿金融创新全过程。
——着力发挥金融市场的投融资功能。优化投融资结构,实现社会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丰富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金融投资工具,推动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疏通投资渠道,提高金融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着力提升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建立和完善银行体系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防火墙”,防止风险跨业传染。规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行为,避免因过度发展造成“大而不能倒”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深化监管合作,完善监管协调机制,抑制监管套利行为,持续改进监管工具和方法,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接受公众监督。
——着力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广大存款人、投资人、被保险人等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宣传教育和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了解,识别相应风险,严肃查处金融机构损害存款人、投资人、被保险人等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二章 完善调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管理通胀预期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关系,增强政策的预见性、灵活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第一节建立健全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构建和完善逆周期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保持经济金融平稳较快发展。
把货币信贷和流动性管理等总量调节与强化宏观审慎管理相结合,引导并激励金融机构稳健经营,主动调整信贷投放,提升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完善逆周期缓冲资本和前瞻性拨备制度,更好地发挥杠杆率等工具的作用。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框架,建立具有前瞻性的风险预警体系。研究制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方法,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设定更为严格的资本和流动性要求。构建层次清晰的系统性风险处置机制和清算安排。建立和完善宏观审慎政策与微观审慎监管协调配合、相互补充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