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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资金的渴求和现有金融体系资金供给体制的缺陷,已经成为当前经济领域的主要矛盾之一,应标本兼治,加快以下几方面的金融改革——第一,加快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银行之间的良性竞争以及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目前中国存款利率是没有浮动的计划定价、法定定价,贷款是半市场化定价,对大企业基本按照基准利率,对中型企业往往就开始往上浮动,而部分能够贷到款的小企业,则上浮到了基准利率的好几倍。目前我国的息差超过3%,远远高于西方国家的平均水平。未来,应该采取存款单边加息且允许浮动等改革措施。单边加息,就是在贷款利率不动的情况下,提高银行的存款基准利率且给予一定浮动区间,这就能减少银行由于息差导致的收入过高和利润过高,同时促进银行间良性竞争。
第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金融体制,破除金融市场的垄断性,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供给体系。尽快出台民间融资管理的综合措施,明确民间借贷的法律界限和规范,以法律形式明确:什么情况下的民间借贷是合法的,而越过这个界限是违法的,使公众能自我判断。同时建立小额融资的刑事豁免制度,对小额的民间融资只追究欠债还钱的民事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尽快出台民间融资管理办法,确立民间融资管理机构、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信息监测统计体系、市场预警机制。有管理有控制地放开搞活向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使民间金融机构在阳光下合法、规范发展。
第三,金融产品创新设计应紧贴实体经济的需求,开发出更多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产品,特别要服务于资产轻发展快的中小企业。不能仅仅为了牟利,去开发那些完全脱离实体经济、只在金融业内部自我循环的金融产品。
第四,尽快明确民间金融机构管理主体,把民间信贷纳入政府金融监管体系之中,并采取有效措施改变金融体系和货币价格的“双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