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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泗洪至许昌高速公路淮北段已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皖发改设计〔2009〕7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信管道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泗洪至许昌高速公路淮北段工程路线东起郝庵庄附近,接泗许公路泗县至宿州段,与合徐高速公路衔接形成枢纽互通,自东往西,在五铺西北侧跨越s303,百善南依次与青阜铁路、s203、s202形成分离立交,途经岳集南后往西北方向延伸,在朱暗楼附近进入河南省境内。路线长约51.101公里(含浍河二号桥577m),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封闭,全立交,设计车速120 km/h,路基宽28m。
2.2标段划分及计划开工时间、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 起讫桩号 里程(km) 主要工程内容
01 k1+577~k26+960 25.383 主要包含硅芯管、管箱、预埋人、手孔及附属设施等的施工
02 k26+960~k52+678 25.728
2.3计划开工时间为2012年2月,计划施工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的资质、财务、业绩、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见下表,并要求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质要求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总工要求
具备:
①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
②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
③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近3年内独立完成过2个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每个通信管道工程合同里程不少于20km。 1、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2、自2009年至今担任过2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
3、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1、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自2009年至今担任过2个类似项目的项目总工;
3、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3.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硅芯管的生产厂家应具备所投硅芯管产品的批量生产合格证,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4 每个投标人必须对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递交2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根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数量,遵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采用摇号方式随机确定投标人所投的其中1个标段。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月11日至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楼总工办(161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投标人工商注册地的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格式附后)、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行政职务任职文件原件)、经办人社会保障卡、单位介绍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的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正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软皮装)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考察
考察时间: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自行对工程现场详细情况进行充分考察。
考察联系人:窦维禹 吴义华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北十里村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泗许高速公路建设办公室
考察联系电话:0557-3931007 3932176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2月1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楼电教室。
5.3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每个投标人提交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同城支票转帐,异地电汇,采用的转帐支票或电汇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的款额,招标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应从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楼财务部(1412室)领取交款凭据,并携带此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杨牧盘,联系电话0551-5371823。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为统一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的开户行、账号(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汇出账号)、联系电话以及由投标人本单位预先开具的已收到招标人退款的收款收据(原件)(盖投标人财务专用章)、介绍信(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6若经查实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料或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湖北省沪渝高速公路鄂西段养护工程施工监理
发布时间:2012-01-11
地区:湖北
进度:监理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