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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要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契合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也是国际上通行的。从国际经验看,即便是在医疗市场化程度高、非公立医疗机构比例相对较高的国家,非公立医疗机构大多以非营利性为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发展高水平、高技术含量的大型医疗集团。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国务院医改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
《规划》明确了相关领域的配套改革。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5年达到40元以上;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每个县重点办好1至2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到2015年,力争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选取临床使用量较大的药品,依据主导企业成本,参考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和零售药店销售价等市场交易价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并根据市场交易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规划》提出,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十二五’时期,改革的重心逐步从基层上移到公立医院,涉及到体制机制改革的问题更多更复杂。这是利益格局调整的深水区,医药卫生体制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在这一时期集中暴露,需要逐一破解。‘十二五’时期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关键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