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企业研发中心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12年03月09日15:1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企业研发中心 补贴专项资金 申报 国家级研发中心 市级研发中心 申报流程 2011年度 北京 海淀区 

(二) 加大研发投入补贴

1、支持政策

对于加大研发投入的企业研发中心,择优按上年新增研发经费最高30%比例进行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2、申报条件

(1)企业研发中心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增幅不低于30%;

(2)企业研发中心2010年研发投入比2009年实际增加500万元以上;

3、申报材料

(1)2011年海淀区企业研发中心研发投入补贴申请报告;

(2)申请报告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三) 建设贷款贴息

1、支持政策

支持贷款融资建设企业研发中心,择优按照实付利息最高50%进行贴息,最高100万元。   2、申报条件

(1)企业应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且贷款资金用于购置实验设备和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

(2)2009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贷款合同,2009年5月1日至申报截止期间发生付息,已获得贴息支持的不再支持。

3、申报材料

(1)2011年海淀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贷款贴息申请报告;

(2)申请报告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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