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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加大研发投入补贴
1、支持政策
对于加大研发投入的企业研发中心,择优按上年新增研发经费最高30%比例进行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2、申报条件
(1)企业研发中心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增幅不低于30%;
(2)企业研发中心2010年研发投入比2009年实际增加500万元以上;
3、申报材料
(1)2011年海淀区企业研发中心研发投入补贴申请报告;
(2)申请报告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三) 建设贷款贴息
1、支持政策
支持贷款融资建设企业研发中心,择优按照实付利息最高50%进行贴息,最高100万元。 2、申报条件
(1)企业应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且贷款资金用于购置实验设备和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
(2)2009年1月1日以后签订贷款合同,2009年5月1日至申报截止期间发生付息,已获得贴息支持的不再支持。
3、申报材料
(1)2011年海淀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贷款贴息申请报告;
(2)申请报告内规定的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