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企业研发中心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12年03月09日15:1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企业研发中心 补贴专项资金 申报 国家级研发中心 市级研发中心 申报流程 2011年度 北京 海淀区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实习生 蒋若静) 北京市海淀区发布海淀区企业研发中心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指南全文如下:

2011年度海淀区企业研发中心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鼓励和支持海淀区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并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海淀区促进创业型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0〕6号)第十五条,发布海淀区企业研发中心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对象

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研发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或市级研发中心(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须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

二、支持措施和项目申报

(一) 新获批企业研发中心补贴

1、支持政策

(1)对新获批的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100万元。

(2)对新获批的市级企业研发中心,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0万元。

2、申报条件

(1)申报的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是2009年5月1日至申报截止期间获批的,已获得补贴的不再支持。

(2)申报的市级企业研发中心是2010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期间获批的,已获得补贴的不再支持。

(3)同一企业最多只享受一次新获批国家级企业研发中心和一次新获批市级企业研发中心补贴。

3、申报材料

(1) 2011年海淀区企业研发中心补贴申请报告;

(2)申请报告内规定的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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