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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 报 须 知
一. 各单位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单位人才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计划,严格按照《丰台区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中规定的申报人条件进行推荐。
二. 申报人填写申报书时,要内容真实,文字准确、简明扼要,格式根据内容需要可自行调整空间,排版美观。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或胶装。
三. 各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后,签署单位意见,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签字,申报书一式二份(含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按时由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四. 申报书填写说明
1、 基本情况表:
*“学历”、“学位”填写已取得的学历、学位;
*“单位性质”、“单位类型”只进行单一选择。“单位类型”中,“医疗机构”主要指医院,包括大学的附属医院;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医院所属研究所,填在“研究院所”中。
*“单位联系人”填写申报人单位负责本计划工作的管理人员。
2、 “出版专著、发表论文情况”的附件,只复印期刊封面及目录,并标记出申报人姓名。
3、 “取得专利情况”:“专利类型”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4、 “计划完成后,个人综合素质达到的预期目标”:从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管理能力、交流合作能力等方面描述,指标能量化的尽量量化。
5、 “导师情况表”中的导师为拟聘的对申报人在个人修养、研究水平及组织管理能力等各方面进行指导的老师,导师可以聘请本单位或外单位的专家,一般聘请1人。
6、 “单位审核及推荐意见”:本栏由单位填写。
申报人的思想品德、创新意识、学术作风、业务基础、科研能力及水平,单位能够创造的人才培养环境及提供的科研条件及研究条件等。
五. 申报书特别提示
在申报书“申报人依托项目(课题)情况表”中,“项目”指围绕一个即定目标而开展的有计划的科研活动。“课题”一般是项目的分解子项,项目是由有关联性的课题所组成。如依托课题为独立的研究课题,“课题所属项目名称”不填写。
六、 资助人员名单将通知所在单位,未通过的,不再通知本人和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