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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通州区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
填写说明
《通州区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是通州区科学技术奖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没有的栏目可空白。
《通州区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包括电子版申报推荐书和书面版申报推荐书两种形式。
电子版申报推荐书只包括申报推荐书的主件部分(即第一至第十部分),主件内容所用字号应不小于5号字。
书面版申报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两部分,主件内容应与电子版完全一致,附件不得超过40页。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页面大小为A4,竖装,左边为装订边(应便于拆装),宽度不小于25毫米,装订后不要另加封面。书面申报推荐书一式两份。
申报推荐书各栏目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由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确定。
《项目名称》应当简明、准确地反映出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主要完成人》按贡献大小从左至右排序,应与申报推荐书第七部分《主要完成人情况》的排序一致。
《第一完成单位》要填写单位全称,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推荐单位》指组织推荐项目的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
(1)区级行政部门;
(2)所在乡、镇政府;
(3)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可的具有推荐资格的其他单位。
以上单位申报的项目、中央及市属在通单位申报的项目,此栏可不填。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按推荐项目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填写相应的门类。国家标准(GB/T4754-2002)规定国民经济行业分20个门类:
(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制造业;(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建筑业;(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批发和零售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教育;(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0)国际组织。
《所属科学技术领域》按推荐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填写。主要分为以下12类:
(1)电子信息技术;(2)社会事业(医疗卫生等);(3)航天航空技术;(4)新材料技术;(5)高技术服务业;(6)资源与环境技术;(7)新能源及节能技术;(8)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9)现代农业技术;(10) 生物医药技术;(11)城乡基础建设;(12)其他。
《任务来源》按项目任务的来源填写相应的类别。主要分为以下13类: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3)863计划;(4)973计划;(5)其他国家计划;(6)国家自然基金;(7)北京市科技计划;(8)北京市自然基金;(9)部委计划;(10)国际合作;(11)企业;(12)自选;(13)其他。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要求不超过50个汉字。
《项目起始时间》指项目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
《项目完成时间》指项目通过验收、结题、鉴定或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客观、准确、扼要地介绍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技术内容及发明点(创新点)、授权专利情况、技术经济指标、推广应用及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三、主要创新点
《主要创新点》是推荐项目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遴选专家、处理异议的主要依据。
1、基础研究类项目的《主要创新点》是指“主要发现点”,应是项目科学研究内容在创造性方面的归纳提炼,应围绕代表论文的核心内容,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每个发现点必须相对独立存在,按重要程度排序,用序号分开,并应在每个发现点后面标明支持该发现点成立的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附件序号或发明专利授权号。
2、技术发明类项目的《主要创新点》是指“主要发明点”,应以核心知识产权证明为依据,对项目技术内容中前人所没有的,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进行归纳和提炼,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每个发明点应相对独立存在,按重要程度排序,用序号分开,并应在每个技术发明点后面准确标明该发明已取得的发明专利授权号。
3、技术开发、重大工程、社会公益类项目的《主要创新点》是对项目详细技术内容中具有创造性的关键技术进行归纳和提炼,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每个创新点应相对独立存在,按重要程度排序,用序号分开。每个创新点后面标明支持该创新点的已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名称、技术评价证明、论文、推广应用证明等相关旁证材料。
4、软科学研究类项目的《主要创新点》是指推荐项目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方面的观点和理论研究方面的创新,是项目详细技术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每个创新点应相对独立,用序号分开,并按照重要程度排序;每个创新点后面应标明支持该创新点成立的旁证材料。
5、科学技术普及类项目的《主要创新点》是指作品在选题内容、创作手法、表现形式等方面创新的归纳与提炼。应结合作品主要内容简明、准确地阐述,每个创新点应相对独立,用序号分开,同时应在每个创新点后面标明支持该创新点成立的旁证材料。
项目主要创新点要求不超过1000个汉字。项目的应用效果、作用、意义等不要列入。
四、项目详细内容
《项目详细内容》应当按照栏目内容及本说明的有关要求,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
1、《立项背景》应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研究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2、《详细技术内容》是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因此,凡涉及该项目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一般不应采取见**附件的表达形式,必要的图示须就近插入相应的正文中,不宜另附。应对推荐项目的总体思路、技术方案、实施效果等进行全面阐述。字号不小于5号字,不得超过15页。
(1)总体思路。应简要阐述针对项目的背景,利用什么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来解决什么样的技术问题,创造出什么样的新成果。
(2)技术方案。应详细阐述具体技术方案和实施步骤,应用了哪些理论、技术和方法,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了哪些关键技术,在技术上有哪些创新,取得了哪些创新成果。
(3)与当前国内外同类技术主要参数、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比较应就项目的总体科学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当前国内外最先进的同类技术进行全面比较,同时加以综合叙述,指出存在的问题及采取哪些改进措施。
3、《应用情况及推广程度》应就项目的生产、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等进行阐述;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项目整体推广应用要求1年以上。
4、《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指项目促进本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5、《经济效益》要求填写近三年已取得的新增直接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指本项目的整体技术应用过程中取得的直接经济利益,即所研发的技术或者产品带来的直接经济收入,填写的数字应以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要求提交支持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完成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等。无法计算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可以不填此栏。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应就生产或应用该项目后产生的直接累计净增效益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做出简要说明,并具体列出本表所填各项效益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要求不超过1000个汉字。
凡经济效益一栏不为零的,需加盖完成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效益综述》是指用文字综述该项目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情况。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6、《社会效益》指项目的应用对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科学研究基础建设水平的贡献,或在环境、生态、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或保障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防灾、减灾、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的综合效益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扼要做出说明。要求不超过800个汉字
五、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应填写本项目曾获得的国家、省部级、经科技部或北京市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情况,商业性奖励不得填入此栏目。
六、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是核实推荐项目所列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资格的重要依据,申报通州区科学技术奖的完成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单位名称》应与公章名称完全一致,书面材料应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对申报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一栏应如实写明该单位对《主要创新点》栏中所列创新点做出的具体贡献,要求不超过100个汉字。
《单位性质》分为:(1)国有企业;(2)民营企业;(3)合资企业;(4)独资企业;(5) 其他企业;(6)研究院所;(7)大专院校;(8)医疗机构;(9)军队;(10)社会团体;(11)其他。
《单位类型》分为:(1)中央属单位;(2)北京市属单位;(3)其他。
《声明》各完成单位应认真阅读“声明”所述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主要完成人情况
《主要完成人情况》是评价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资格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项目当中主课题的鉴定(验收、评估、评审)专家不能作为完成人。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授奖人数按照最终获奖等级自动截取。通州区科学技术奖单项授奖人数一等奖不超过9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三等奖不超过5人。
《工作单位》指项目完成人报奖时所在单位,如果完成人所在单位不是项目完成单位的,须由该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同意该完成人以个人名义报奖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曾获科技奖励情况》一栏中,应如实写明本人曾获科技奖励项目名称、奖种名称、奖励等级、获奖时间及获奖排名等内容。
《对本项目主要实质性贡献》一栏中,应如实写明本人对该项目《主要创新点》栏中所列第几创新点做出了贡献。要求不超过100个汉字。
《声明》完成人在认真阅读声明内容后,在本人签名处签名(用签字笔或钢笔)。如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签名,需提交完成单位文字说明,并加盖公章,作为附件资料之一。对于无签名、无说明的推荐项目视为不合格项目。
八、主要证明目录
1、《知识产权目录》只能列入已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并按重要程度排序;未授权的专利不得列入目录。
知识产权类别包括:(1)发明专利权;(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4)植物新品种权;(5)实用新型专利权;(6)其他。
国(区)别包括:(1)中国;(2)美国;(3)欧洲;(4)日本;(5)香港;(6) 台湾;(7)其他。
2、《主要技术评价证明目录》指推荐项目在附件中提交的技术鉴定证书、验收报告、科技成果评估报告等。各级计划项目、基金项目要求必须在附件中提供验收(结题)证明,自选项目可不提供。
3、《产品的技术标准目录》是指推荐项目在附件中提交的相关产品执行的技术标准的目录,应依次列出标准名称、类别(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标准号或备案号,并在附件材料中提交相应材料的封面页。
4、《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等目录》是指由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的目录,应列出检测机构名称、被检产品名称、委托单位、证书编号等,并在附件中提交相应材料。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等目录》指推荐项目在附件中提交的所涉及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及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的目录。对于涉及有审批要求的,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项目,必须在附件中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能提交评审。
6、《应用证明材料目录》指推荐项目在附件中提交的生产证明、效益证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等)、技术转让合同、使用证明等应用单位的证明目录。
7、《其他证明材料目录》指推荐项目在附件中提交的代表性论文发表及被他人引用情况的证明,科普作品的出版及发行情况的证明等目录。
九、推荐单位意见
由推荐单位按照《通州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推荐书和附件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在确认符合推荐要求、推荐材料属实的前提下,根据推荐项目创新点、应用情况、取得的效益情况,参照通州区科学技术奖励授奖条件,写明推荐理由,并认真阅读《声明》所述内容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要求不超过400个汉字。
十、主要附件目录
《主要附件目录》包括:“知识产权证明”、“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产品的技术标准”、“应用证明”及“其他证明”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知识产权证明”指该项目已取得的主要证明,包括:授权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以及相关专著论文等知识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2、“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指推荐项目的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和证明,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对于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应用证明”指该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只提供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应用证明。要求应用一年上,且至少一份有效应用证明为原件。
4、“其他证明”指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包括旁证该项目技术创新情况和社会影响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公信力的原始数据文件。
提供的附件材料不得超过4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