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通州区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2年03月02日16:0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通州区  科学技术 奖励办法 自主产权 技术创新 推荐部门职责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实习生 蒋若静) 通州区科委发布关于开展2011年度通州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通州区科学技术奖

2011年度通州区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于2011年11月1日开始,2011年12月15日结束。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通州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通州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1、奖励技术先进、解决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科技成果;

2、奖励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鼓励技术创新;

3、奖励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或提升传统产业技术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 4、奖励集成技术并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鼓励应用创新;

5、鼓励科技人员发明创造,拥有发明专利、著作权、版权以及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申报应具备的条件

申报应具备的条件详见《通州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通州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请在通州科技资源网(www.bjtzst.gov.cn)查询。

三、申报推荐渠道

1、组织推荐部门为:区级行政部门或乡、镇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以及区科委认可的其他组织;

2、由一个单位完成的成果按其隶属关系推荐;

3、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按协商确定的推荐渠道进行推荐;

4、民办科研机构或个人(含非职务)所完成的成果,按其属地原则由乡、镇科技行政部门进行推荐;

5、中央、市属驻通单位完成的成果,可直接向区科委申报。

四、推荐部门的任务与职责

(一)推荐单位应负责对申报成果进行下列审查:

1、是否符合区科学技术奖的申报范围和条件;

2、提供的资料及附件是否齐全、合格;

3、技术及其它内容是否真实;

4、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资格及排序是否符合规定。

(二)推荐单位在对申报成果审查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创新性、科学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情况,提出推荐意见。

五、申报区科学技术奖应提供的材料

1、通州区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通州区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书及填报说明请从通州科技资源网下载);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科技成果评估报告或局以上单位的验收报告或评审报告或发明专利证书或行业组织的验收报告或著作权、版权证;

3、产品的技术标准;

4、特种行业的行业许可证、产品登记证或注册证书;

5、科研成果查新报告书;

6、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7、要求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另附项目简介(A4纸一页,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六、申报推荐截止日期

请各单位于2011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通州区科委发展计划科,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307室

联 系 人: 苏颖

联 系 电 话: 89526651转3076

邮 箱 地 址: suy@bjtzst.gov.cn

附件下载:http://www.bjtzst.gov.cn/ay/work/news/news_view.jsp?n_id=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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