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六、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项目在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等方面违背国家招投标规定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完善了招标相关制度,规范了工程建设物资、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工作。
(二)关于部分项目投资控制不严、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对因物资采购和工程款结算审核不严等增加投资15.12亿元问题,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加强了合同管理,按照国家规定调整了招标代理收费标准,并积极与物资供应商谈判降低采购价格;对虚假申报、多头申报、挤占挪用或违规使用建设资金11.63亿元问题,相关单位已调整资金用途和归还原资金渠道,有9名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以假发票或“白条”入账4.65亿元问题,已全部纠正;对170个粮油仓储设施项目未能如期建成问题,目前已建成35个,另有116个项目加快了建设进度,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其中48个已进入封顶阶段。
(三)关于部分地方征地拆迁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规占地的18个扩内需项目中,有10个完善了相关审批手续,涉及土地4125.68亩;30个扩内需项目、25个支线机场项目存在的未经环评审批即开工、未经环评验收即运行或未按设计要求建设环保设施等问题,9个项目的建设单位通过购建环保设施消除了环境隐患,5个项目已被撤销,20个项目补充完善了环评审批、验收等程序。
七、重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物资及灾后重建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80个项目存在审批手续不齐全、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违规转分包等问题,有关单位全部进行了整改;对21个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转移和套取重建资金14.16亿元问题,相关地方和18个单位进行了整改,其余单位或个人正在筹措资金返还或通过司法途径催收。截至10月底,已归还原资金渠道4.80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2.44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和规范使用4.31亿元,挽回损失和核减投资0.68亿元。
(二)关于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4.92亿元社会捐赠资金尚未明确到具体项目问题,青海省政府已责成相关单位健全完善了社会捐赠资金拨付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24.92亿元捐赠资金的具体项目,并拨付了部分资金。对95个重建项目存在可研报告或概算未及时批复、施工图未及时审定等问题,青海省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所有项目的前期手续进行完善,对已开工的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监理单位限期整改,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监理工作有序开展,还制(修)订《玉树灾后重建混凝土砖及建筑用砂石企业生产条件规定》等20多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八、重大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5个县有关部门挪用的2738.1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已全部归还;6个县有关经办机构虚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套取的财政补助37.30万元,已整改29.12万元;14个县有关经办机构因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487.80万元问题,已整改84.11万元;4个乡镇卫生院利用虚假病历等获取的56.78万元补偿资金,已全部收回。同时,相关地方还处理了13名责任人员。
(二)关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千亿斤粮食专项376个项目未按期开工问题,相关地方采取措施加快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推动项目实施,目前已开工341个、完工190个,完成中央专项投资计划28.53亿元。对筹资投劳不到位1.05亿元问题,有关地方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保障了大部分项目按计划完工。对2.09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出借、偿还世行贷款等问题,相关地方和单位制定了详细的专项资金追收和归还计划,目前已收回和归还8098.72万元,其余部分也明确了归还时间。
(三)关于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建设用地供应存在的问题,相关地方通过调整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比例等方式,进行了整改。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以及分给不符合条件家庭的8654套廉租住房,已采取清退收回等方式整改8353套,并完善了相关审核制度;对长期空置的4428套保障性住房,已有3338套分配入住或列入了分配计划。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21.49亿元问题,相关地方制定了分年度补提计划,已补提11.19亿元;多申报和挪用的0.9亿元资金,已全部归还或调整安排用于廉租房建设。
(四)关于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部分主管部门和单位违规使用财政就业资金8.89亿元问题,已追回8.56亿元;对部分单位骗取就业补贴1857.52万元问题,已追回1600.3万元;对部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违规申领就业补贴865.04万元问题,已整改863.41万元。
九、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水资源开发利用不规范和违规用地问题。对用水单位无证取水、超许可量取水问题,黄河水利委员会和相关地方下发了4个文件,要求有关单位严格规范取水行为。对24个项目违规占用黄河河道建设永久性建筑问题,有关地方政府督促开展了专项整治,要求项目单位拆除影响行洪安全的建筑物。对违规供地和用地问题,相关地方补充完善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土地4800亩,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关于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和“两高一剩”行业扩张的问题。20个省(区、市)主管部门督促186户违规建设和183户未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补充完善了相关审批手续,并采取等量淘汰、关停或拆除等方式,纠正违规建设项目和淘汰落后产能不到位的问题。在114个因资金投入不足、前期工作不到位等未能按期开工或完工的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中,有95个已开工建设、试运行或调整建设规划暂缓建设。少征、挤占、挪用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24.89亿元问题,相关地方已通过上缴财政、归还原资金渠道和调账纠正14.9亿元;滞留、闲置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等21.46亿元问题,相关地方已将18.8亿元拨付使用或纳入预算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有关地方和单位还出台了59项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并对138名责任人员作了党纪政纪处分。
十、金融机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5家商业银行对违规发放和挪用贷款等580亿元问题,通过督促贷款人补充完成项目程序、补足项目资金及完善贷款手续等方式整改530亿元,并将53名责任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对分支机构套取保险资金19.9亿元、违规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7亿多元问题,已追回资金和调账处理6318万元,补缴税金1.01亿元,并根据审计建议修订完善规章制度297项,同时对39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将47名责任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组织召开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总结交流会,研究采取措施,切实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健康发展。
十一、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部门和企业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重大决策方面的问题,相关企业采取补充完善可行性研究及审批手续、挂牌出让有关项目资产止损等方式进行整改,挽回损失及潜在损失19.21亿元,并对25名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的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相关企业按规定调整了会计账目,并通过追回账外资金、收回支付的不当款项等方式,挽回损失或潜在损失33.4亿元,补缴税费13.33亿元,处理责任人员99人。同时,修订完善了731项制度,涉及决策流程、投资管理、职务消费、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等方面。
十二、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对本次审计提出的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完善了相关政策和制度。
(一)关于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切实理顺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意见的落实情况。财政部正在进一步研究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从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入手,配合增值税扩围等税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间收入划分,逐步健全财政体制。同时,明确各类预算的功能定位,推进各类预算之间的有机衔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调配力度,通过预算编制形成资金合力,逐步建立健全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
(二)关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注重支出绩效意见的落实情况。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财政部正在研究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按照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为提高预算支出绩效,财政部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1年以来先后制定了《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等制度,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扩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创新运行机制,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支出绩效,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质量。
(三)关于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继续清理整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意见的落实情况。国务院正在研究制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意见,拟对妥善处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继续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