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官员谈征地纠纷:现有补偿安置制度存问题

2011年11月07日09:2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被征地农民 征地制度改革 科学发展观 征地补偿安置 国土部 安置就业 征地拆迁 国土资源部 制度设计 纠纷处理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就征地制度改革接受记者专访——

实现被征地农民市民化

大多数农民不是反对征地,而是因为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记者:近年来,征地拆迁在一些地方引发了矛盾,您认为,造成征地矛盾增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下一步,征地制度改革完善的目标是什么?

答:征地问题之所以在一些地方引发了矛盾,一是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面对短时间内完成征地的压力,部分地方政府一定程度上忽略或漠视征地应有的法律程序,从而引发纠纷;二是征地补偿安置制度设计本身存在问题,把补偿和安置混在一起,容易引起矛盾;三是缺乏有效的纠纷调处机制,从近几年的征地纠纷看,大多数农民不是反对征地,而是因为权利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我国正处于战略机遇期,抓住有利时期大力发展经济仍然是当前的第一要务,但发展必须符合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对征地制度改革而言,就是要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改变过多、过快消耗农用地的状态,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用地效率,同时努力减少征地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未来我国征地制度的改革要实现三个目标:一要继续为城市化、工业化进程提供必须的土地资源;二要有利于保护耕地,防止耕地减少过多、过快,保证粮食安全;三要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减少征地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改革完善征地制度必须做到三者有机统一。

现阶段,面对复杂的征地矛盾,重点应该放在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上,让被征地农民分享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成果。总的原则应当是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

完善补偿安置制度是征地制度改革的关键

记者:对大多数农民来说,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您认为,征地制度改革的关键是什么?

答:最重要的就是要完善补偿安置制度,具体地说,要把征地补偿和对被征地农民的长远安置区别开来。补偿是对土地及相关财产进行的损失赔付;安置是按照社会公平原则由国家对被征地农民进行的失地救助和长远生活保障。将两者区别开来,短期看最直接的好处是可以避免被征地农民过多地在补偿数额上提出争议,长远看也可以培养被征地农民的自身发展能力,稳步提高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主要包括三方面:土地所有权的补偿、房屋的补偿、青苗及地上其他构筑物(附着物)的补偿。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必须遵循社会公平原则,遵循土地城市化进程和农民市民化进程相协调一致的原则。

实现被征地农民的市民化不仅是转户口,而是要让他们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市民待遇,包括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社会福利和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征收的土地留出一部分作为农民安置就业的发展用地,与此相适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式也应随着城市化进程进行改革。有集体财产的,可以建立一个真正体现集体所有权的财产组织形式,如股份合作制公司;没有集体财产的,直接将村委会改为居委会等等。对被征地农民的长远安置,最重要的是就业,彻底解决土地的城市化和农民的市民化不协调的问题。虽然城镇化的成本可能高一些,速度慢一些,但步子更稳,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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