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收费公路亮“家底”:60亿通行费1/3用来还利息

2011年10月17日08:3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收费公路 公路收费 公路建设 收费行为 收费管理 收费政策 猫腻 收费标准 通行费 贷款本金

两类收费公路转换藏“猫腻”

按照当前划分标准,我国收费公路分为政府还贷性和经营性两类,投资来源分别为政府投资加市场融资、自有资本加市场融资。从还款期限来看,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中西部地区最长为20年。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相对较长,最长不得超过25年,中西部最长为30年。

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公路网中95%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42%的二级公路为收费路。

虽然收费公路提高了公路建设速度,但不可否认的是,经营性质的收费公路正沦为一些企业敛财的工具。

“对一条公路而言,有的5-8年内即可收回投资成本,但是由于收费期限可以长达30年,在未达到收费期限前,公路可以堂而皇之的收费。”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徐逢贤表示,由于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短,一些政府还贷性质的公路被私自转化为经营性公路,以延长经营期限,由此,在保证公路发展速度的同时,我国必须制定更为严格的制度来规范公路收费行为。

公路如何收费才会更合理?

短期内全部取消公路特别是高等级公路收费并不可行,对此专家建议,应区分不同性质公路给予相应规范和约束。

“大部分公路性质的转化都没有公开透明的说明,由此,要规范该类型公路的收费行为,就要制定更为严格的转化标准。” 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教师李瑞敏表示,如果一条政府还贷公路收费年限已经超过一定比例,就可以禁止该条公路转化为经营性收费公路。

另一方面,李瑞敏还认为,由于经营性收费公路目前更多的是企业行为,有的还涉及上市公司,因而要更多地规范该类公路收费行为。“要提高惩罚成本,以避免乱设收费站、超期收费等现象发生。”他表示。

除上述措施,徐逢贤则建议,短期内全部取消收费公路并不可行,但我国可适当降低收费标准,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物流负担。

北京商报记者 丁开艳/文王飞/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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