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私营与私营工资差1.8倍 专家建言解决收入不公

2011年05月07日12:2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平均工资 年薪 私营企业

中新网5月7日电(财经频道王槊)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2010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同比增长14.1%,增速高于非私营单位,但从整体来看,后者的平均工资水平却是前者1.8倍。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冯科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专访时认为,这是由于非私营企业所处行业多属于部分高利润行业。他建议国家适当向私营企业让利,以解决分配不公问题。

平均工资“折射”收入分配不公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为20759元,同比增长14.1%,增速高于非私营企业,但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了37147元。尽管13.5%的同比增长低于前者,但年平均工资的整体数额却达到了私营单位的1.8倍。

造成工资水平如此巨大差距的原因并不复杂。此间媒体分析指出,去年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以及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其中金融业年平均工资达80772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2倍;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平均工资达66598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8倍;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年平均工资达57316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倍。在这三大平均工资水平最高的行业中,非私营企业占据了大多数。

对此,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冯科在接受中新网财经频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经济学的角度判断,第一,国家经过近十年抓大放小,形成了一批国有大型企业。这些国有企业相对集中在金融保险、石油石化、煤炭化工等相对垄断的高利润行业。这些企业同时能够在公营部门内部享受利润和利益分配的相关政策,因而工资水平相对较高。而与之相比,民营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加工型企业,平均工资水平肯定不如石油石化等高利润企业。

单纯对比数值意义不大

冯科认为,不顾行业差别,单纯对比私营和非私营企业的年平均工资意义不大,更不应该让两者形成对立。他表示,作比较时要考虑很多因素,例如行业因素,是高端行业,还是低端行业,是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还是劳动密集型行业,还有财务披露上的差异等等。

冯科说,金融行业和水泥、玩具之类的加工制造业的工资不可能相一致,这是行业的差距,两个数据的比较并不能反映什么问题。如果是同类行业相比,工资有1.8倍的差异的确有问题,但如果不看行业,只拿私营和非私营相比较,这就是关公战秦琼,比不过来。

民营企业存在的避税行为同样是拉大年平均工资数值差距的一大因素。冯科说,由于中国个税起征点较低,部分民营企业可能通过降低工资在收入中所占比例等一些形式进行避税。而相对而言,非私营企业要面对更多的审计,因而财务运作比较规范,不敢在税务上“做文章”,因此“浮出水面”的收入显示较高。

私营企业工资低不利于解决收入分配不公

中国有460万家私营单位,成为我国劳动力就业的最主要渠道之一。与此同时,中国私营经济对整体国民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也越来越大。根据全国工商联公布的2010至2011年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报告”中的数据,2010年全国个体私营企业完成税收总额达1.1万亿元,较2005年上升172.4%,年均增速达22.2%。但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私营企业就业人员的工资水平仍远低于非私营企业,这显然不利于中国缩小贫富差距,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愿景。

对此冯科认为,首先国家应迅速提高个税起征点,增加工薪阶层收入。其次,要和经济转型挂钩,进行产业升级,提高行业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才可能增加工资水平。冯科表示,如果是低端行业,只靠一味增加工资,企业就生存不下去。再次,国家要让利给私营企业。冯科说,我国改革开发30年,主要是对外开放,现在要加强对内开放。金融、钢铁、煤炭等行业要适当放开,请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并保持严格的监管。冯科表示,要有公平的对内开放,让民企有能力进入上游行业,才可能真正提高非私营企业的收入水平。(中新网财经频道)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新网